政府增加菸草收購量的20%,並提高收購價
刊載者:吳敦義委員
刊載日期:2002/05/02
本院吳委員敦義,針對台灣加入WTO,對農業、農民已經
逐漸造成極大的衝擊,而菸農因面臨今年菸草大豐收,礙
於台灣省內菸酒專賣暫行條例之規定,無法處理超產菸
草,損及農民利益,請行政部門增加菸草收購量的百分之
二十,並同時提高收購價格,以落實政府照顧菸農政策,
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依台灣省內菸草專賣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二十三條規定,
對於菸草收穫量之檢定,其計算標準及實施方法,皆由專
賣機關定之,然而本年度氣候、環境情況特別適合菸草生
長,形成菸草大豐收,如果不因勢調整收購數量,將必形
成資源一大浪費,並嚴重影響菸農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