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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增加菸草收購量的20%,並提高收購價 刊載者:吳敦義委員 刊載日期:2002/05/02

本院吳委員敦義,針對台灣加入WTO,對農業、農民已經

逐漸造成極大的衝擊,而菸農因面臨今年菸草大豐收,礙

於台灣省內菸酒專賣暫行條例之規定,無法處理超產菸

草,損及農民利益,請行政部門增加菸草收購量的百分之

二十,並同時提高收購價格,以落實政府照顧菸農政策,

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依台灣省內菸草專賣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二十三條規定,

對於菸草收穫量之檢定,其計算標準及實施方法,皆由專

賣機關定之,然而本年度氣候、環境情況特別適合菸草生

長,形成菸草大豐收,如果不因勢調整收購數量,將必形

成資源一大浪費,並嚴重影響菸農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