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競爭力評比建立公正的評比標準
刊載者:吳敦義委員
刊載日期:2002/05/16
本院吳委員敦義,針對行政院決定仿照國際競爭力評比作
業,定期公佈「地方政府競爭力評比」,督促行政院應建
立公正的評比標準,建立專業公信力,才能真正落實「競
爭力」比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中央政府設立「地方政府競爭力評比」,固然是為避
免地方首長濫用行政資源,將中央補助款移作他用,但在
此一評比構想中,其實卻存在著球員兼裁判的疑慮和衝
突。中央與地方在施政財源上,本來就具有此長彼消的競
爭關係,中央手中握有分配財源的權力,再使用評比政府
競爭力的名義作為分配財源的指標,地方政府自然很有理
由擔心此項評比終會成為中央徇私護短的障眼煙幕,以及
偏愛執政縣市、打壓在野地方的工具。
二、此外,評比機制是否會侵犯到地方自治的精神?如果
中央是將補助款視為指揮地方政府的手中利器,那麼,地
方自治便將名存實亡、難以為繼。因此,如何建立公正客
觀且專業的評比機制,取信並獲得各級地方政府的支持,
應是中央政府落實評比制度的當務之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