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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競爭力評比建立公正的評比標準 刊載者:吳敦義委員 刊載日期:2002/05/16

本院吳委員敦義,針對行政院決定仿照國際競爭力評比作

業,定期公佈「地方政府競爭力評比」,督促行政院應建

立公正的評比標準,建立專業公信力,才能真正落實「競

爭力」比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中央政府設立「地方政府競爭力評比」,固然是為避

免地方首長濫用行政資源,將中央補助款移作他用,但在

此一評比構想中,其實卻存在著球員兼裁判的疑慮和衝

突。中央與地方在施政財源上,本來就具有此長彼消的競

爭關係,中央手中握有分配財源的權力,再使用評比政府

競爭力的名義作為分配財源的指標,地方政府自然很有理

由擔心此項評比終會成為中央徇私護短的障眼煙幕,以及

偏愛執政縣市、打壓在野地方的工具。

二、此外,評比機制是否會侵犯到地方自治的精神?如果

中央是將補助款視為指揮地方政府的手中利器,那麼,地

方自治便將名存實亡、難以為繼。因此,如何建立公正客

觀且專業的評比機制,取信並獲得各級地方政府的支持,

應是中央政府落實評比制度的當務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