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市中興新村再造方案延宕並未落實
刊載者:吳敦義委員
刊載日期:2002/05/07
案由:本院吳委員敦義,針對南投市中興新村再造,八十
五年即整體規劃,至今再造方案延宕並未落實,如何將中
興新村再造,積極建設成結合知識園區、觀光休憩、科技
發展的高品質生活環境實刻不容緩,惟行政院到目前為
止,迄無具體有效行動,實令南投縣全體縣民至為失望!
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中興新村的未來何去何從?如何定位?前提應先考慮
南投縣的整體發展,並尊重中興新村全體居民的意願。根
據中興新村再造委員會針對居民問卷調查,對於精省之後
中興新村之生活機能,認為變差的占68.48%。而在設施
規劃方面未來希望能增加或更新設施,依次為商店街、公
園、運動場等。大都數受訪者認為精省後對周邊地區所產
生衝擊影響最大的為就業機會減少。令人訝異的是有八成
五的受訪者並不清楚政府的規畫方向。而受訪者對目前中
興新村未來規畫,大多數所贊者依序為大學城、文化觀光
園區。傾聽居民心聲、尊重民意,才能創造一個政府與地
方雙贏的局面。
二、台灣省政府於八十五年即曾整體規畫,將中興新村眷
舍分期分區就地改建。此次中興新村再造規畫時,應將維
護眷村住戶的權益為最大原則,諸如:(一)宿舍先建後
拆,並提供現住戶或租或借或搬遷之選擇。(二)不需安
置部份應就現行規定給予搬遷費,比照中央各機關國有眷
舍處理辦法規定。(三)機關用地徵收或還地於民要儘快
定案。
三、台灣汽車客運公司管理之中興新村光明一路宿舍,現
有十四家住戶,因台汽公司正結束業務,實無力解決員工
宿舍問題,應比照省府重新安置九二一地震受災戶員工方
式辦理,並配合平價住宅興建使現住戶能有永久居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