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學校將「帳外帳」列於各機關會計報告
刊載者:吳敦義委員
刊載日期:2002/05/27
本院吳委員敦義,針對行政院主計處要求所屬機關學校切
實依照「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性規定」,將「帳
外帳」列於各機關內會計報告,其款項並應由國庫專戶存
管。此為正確之要求,惟為尊重捐獻者之意願,並嘉惠莘
莘學子,其中私人捐獻作為學校獎學金之部分,應另訂管
理辦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各級學校私人捐獻獎學金,大多各有其特別紀念意義,並
以專戶管理利用基金孳息發放獎學金,如由國庫專戶存管
則恐無法孳息,獎學金來源中斷,有違捐獻者敦品勵學之
本意,莘莘學子無法受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