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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學校將「帳外帳」列於各機關會計報告 刊載者:吳敦義委員 刊載日期:2002/05/27

本院吳委員敦義,針對行政院主計處要求所屬機關學校切

實依照「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性規定」,將「帳

外帳」列於各機關內會計報告,其款項並應由國庫專戶存

管。此為正確之要求,惟為尊重捐獻者之意願,並嘉惠莘

莘學子,其中私人捐獻作為學校獎學金之部分,應另訂管

理辦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各級學校私人捐獻獎學金,大多各有其特別紀念意義,並

以專戶管理利用基金孳息發放獎學金,如由國庫專戶存管

則恐無法孳息,獎學金來源中斷,有違捐獻者敦品勵學之

本意,莘莘學子無法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