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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林溪至阿里山路段採用架設纜車方案 刊載者:吳敦義委員 刊載日期:2002/10/14

原定杉林溪至阿里山路段以一般道路開闢,對於山坡地維

護、國土保安影響至鉅。若採用架設纜車方式,不論從經

濟、環保各方面均為最佳之解決方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

詢。

說明:

一、溪頭、阿里山為中部森林生態熱門景點,每年遊客均

超越百萬人次,惟遊覽此二處風景區均需繞經嘉義市區單

線往返,耗費六、七小時車程。目前溪頭至杉林溪十七公

里公路已興建完成,而杉林溪至阿里山路段三十二公里仍

未完成。

二、杉林溪至阿里山路段以一般道路開闢,對於山坡地維

護、國土保安影響至鉅。若採用架設纜車之方式約十四公

里長(石猴至杉林溪僅十公里),此段纜車沿線經眠月神

木(台灣第一大神木)、千人洞(先民開墾時紮營避風雨

之自然岩洞)、台灣紅檜人造林(林務局造林最成功之

一)等台灣最傲人之旅遊景觀,沿線俯視山巒群峰、萬重

嶺線。

三、此段路線實為行政院推動國際觀光道路阿里山線中,

最具觀光價值、經濟效益之區段,對於國際觀光客亦具有

絕佳之吸引力,更是建立媲美國際觀光景點的最佳方案。

四、請行政院研議於杉林溪、阿里山路段,採政府興建或

獎勵民間投資方式興建纜車取代一般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