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吳委員敦義,有鑒於國內公共工程品質低劣,甚至連
九二一災區的許多重建工程也不及格,遭到必須強制拆除
重建的命運,這些品質低劣的公共工程,不僅浪費了國家
公帑,而且危及到公共安全,政府相關部門豈能坐視不
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最近對全省重大的公共
工程進行查核,發現許多公共工程施工不良,情形嚴重的
包括九二一災後重建工程的台中師院、南投中寮鄉擋土牆
工程、中正機場二期航站天花窗基礎工程、台南縣安定垃
圾掩埋場、農委會動植物檢疫中心新建工程等,已被要求
拆除重建或拆建改善。去年底監察院也專案抽查了國內四
十一件重大的公共工程,結果也有逾半的工程施工品質有
缺失,其中屬於九二一重建的南投信義鄉內茅埔溪排水工
程及埔里桃米坑橋護岸工程,均有重大施工瑕疵,造成護
岸嚴重扭曲變形,其中一座工程完工不久即被颱風摧毀。
更離譜的是彰化縣政府在去年自行抽查縣內公共工程,結
果二十九件中竟有二十七件不合格,不合格比率高達
86%。
二、 這些公共工程施工品質不良,最普遍的缺失就
是混凝土、鋼筋、板模施工不良,擋土牆或護短岸混凝土
蜂窩和龜裂、排水孔阻塞、構造物數量、尺寸與竣工圖說
不符等等,究其原因:第一,就是低價搶標,往往造成得
標廠商就是最有問題的廠商,其品管鬆懈,施工馬虎,品
質令人憂心,影響公共安全至鉅。其次,是營建類技術工
人技能檢定合格比率過低的問題,數據顯示,政府核發合
格證照與營建業實際工作人數相比,鋼筋工比率為
2.87%,模板工為2%,泥水工只有2.1%,許多營造廠商找
不到合格工人,而以外勞充數,對正確施工步驟與工法普
遍一知半解,這樣長期累積錯誤的施工觀念與工法,當然
會反映在施工的品質上。
三、 更令人擔憂的是,這些施工品質不良的公共工
程,有許多還是九二一的重建工程,它們位處地震危險
帶,好不容易才從瓦礫堆中站立起來,如果又因為政府的
監督不周品管不嚴而造成公共安全上的遺憾,對災區百姓
而言,情何以堪?相反的,前面所述的監察院專案小組也
曾視察許多民間認養的九二一重建公共工程,品質則遠優
於政府負責的工程,顯示國內公共工程不論在品管制度、
查核機制等方面,仍存有許多盲點,亟待政府相關部門研
擬補救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