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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額補償醫院違反程序正義 刊載者:吳敦義委員 刊載日期:2003/04/10

本院吳委員敦義,為衛生署打算「超額補償」收留SARS病

患的醫院,但是卻拿健保的錢來補助,等於是要全民買

單,非常不合程序正義的原則,此種政策值得商榷,特向

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 衛生署日前宣布,由於SARS疫情衝擊整個社

會,收治SARS的醫院門診量更是大受影響,包括台大醫院

和高雄榮總,三月門診量下滑三至四成,損失近億元,衛

生署認為這些收治SARS的醫院值得嘉許,決定給予「超額

補償」,若疫情使醫院損失一百萬元,健保補助費一定超

過一百萬元。

二、 本席非常支持與肯定衛生署「超額補償」的觀

點,因為SARS疫情雖然延燒至全球,死亡人數已近百,但

國內至今沒有死亡病例,只有康復出院的案例,這不僅是

台灣人的驕傲,更是第一線醫護人員以生命換來的成果。

而這些醫院秉持醫德與社會責任,冒著醫院本身門診人數

減少收入遽減的損失,衛生署能夠給與超額的補償和鼓

勵,相信社會都會認同與支持,但衛生署所採用的補償方

式卻值得商榷。

三、 全民健保是一個保險機制,健保費的用途也定

義清楚明確,保費更是全民所共同繳納,除了支付健保醫

療申請之外,不能移作他用。不管衛生署透過什麼程序、

用什麼方法來挪用健保費用,去「超額補償」那些收治

SARS的醫院,都是慷健保之慨,非常不符合程序正義。

四、 此次SARS疫情衝擊經濟面是全面性的,包括了

各行各業,尤其是旅遊航空業為然,政府應有全面性的積

極作為,而不是只會挖東牆補西牆,更何況縱使要對醫院

補償,也應該由行政院動支第二預備金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