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本院吳委員敦義,為政府編列五百億元防治SARS特
別預算,但執行卻出現偏差,不僅醫學研究界出現反彈聲
浪,而且其中許多經費報銷亦有浮濫與重疊現象,政府未
將這筆特別善加珍惜妥善運用,形同浪費人民的納稅錢,
行政院對此應有說明並檢討之必要,特向提出質詢。
說明:
一、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送來立法院有關五百億元防
治SARS特別預算報告書,截至九十二年十月底為止,已累
計執行176億9187萬餘元,占預算數500億元之35%,其中
防治經費支出91億餘萬元,紓困經費支出85億餘萬元;然
綜觀細目,則發現大部分的經費均用於補助、補貼及紓困
產業,屬「消耗性」者偏多,相關部門宜明確嚴格界定
「營運困難」產業之範圍,並限縮為直接受疫情影響至停
業、歇業或營收與去年同期相較大幅減少者為限。但該暫
行條例所說的「營運困難」範圍,是由行政院定之,但行
政院迄今仍在作業中,未來也恐生認定上的爭議,且易淪
為變相補貼或選舉「籌碼」。另有些單位還有「加菜金」
名目,另如加強查緝走私與偷渡等,為原屬經常業務卻加
列獎金,不無假SARS之名行報銷之實,有如「消化預
算」。而防治宣傳經費則有重疊現象,包括新聞局、衛生
署、文建會甚至退輔會,均編有防治特刊經費,其中是否
有資源浪費與防治效果,亦均值商榷。而台灣的SARS已於
去年七月獲得控制,並自疫區除名,雖然不排除冬季仍有
復發之可能,但子彈應留在作戰時用,自今年七月以後之
SARS特別經費,理應嚴格控管,不得浮濫報支,方為正
著。
二、 相對於500億元的防治SARS特別預算,其中只
編列了20億元研發經費,占4%,比例偏低,但即使如此,
其研究審查的公正性已受質疑,喧騰於媒體,截至目前為
止,全世界尚無一個國家研發SARS疫苗成功,台灣已有寶
貴的案例與實務經驗,理應善加珍惜,努力研發出結果,
對全人類做出貢獻,如果因為資源分配的不公、學界門戶
之見以及少數人的私心自用而阻礙了研發進程,將是一件
極為遺憾的事。
三、 台灣抗SARS預算規模為500億,約14.5億美
元,香港是15.1億美元,新加坡才1.31億美元,而SARS疫
情以香港最嚴重,有1755人受感染,台灣671人,新加坡
205人,台灣並非最嚴重,編列如此龐大經費如果沒有嚴
格監督,最後很可能被各單位想盡名目「消化」掉。此
外,我國是唯一編列特別預算的國家,香港、新加坡都採
追加預算,加拿大則於原預算內撥款支應,唯獨我國,不
僅在立法院獲得朝野共識編列特別預算,且最為寬鬆、額
度最高,但這些都是人民納稅人的錢,在用度上絕對應杜
絕浪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