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迫案可先發包?立委批:知法犯法 議員也批:地方政
刊載者:李雅景委員
刊載日期:2003/04/22
行政院長游錫?公開表示五百億元擴大公共建設預算案,
屬急迫性者可先發包;國民黨籍立委李雅景昨天痛斥行政
院知法犯法,致預算法精神為之破產,凸顯政府對預算問
題的不專業、不尊重及硬拗的野蠻作風。
李雅景指出,依預算法規定,包括年度預算、追加減
特別預算,都必須經報告備詢、付委審查及院會二、三讀
程序,行政部門始得動支。特別預算若因情勢緊急,得先
支付其中一部分,基隆河特別預算案即為一例;但擴大公
共建設並非特別預算、更非緊急需要,行政院主張可以先
行發包的做法如霸王硬上弓。
李雅景說,擴大公共建設方案預算未經立法院三讀通
過,行政院憑什麼動支?
縣議員簡泰河指出,若按照游院長的說法,則行政院
同意各縣市政府先發包,地方政府便可不受縣議會監督,
縣議會將成為地方府附屬單位。如果行政院說了就算,根
本把自己當成是各地方議會與立法院的太上皇。
李雅景表示,自扁政府上台,處處挑戰現有預算制
度,如停止核四預算執行、核能後端基金預算挪用給中船
公司、九十一年度總預算不平衡、基隆河整治特別預算案
違法動支等。
李雅景說,如今擴大公共建設案一連串的衝突,引發
朝野升高對立,執政黨卻將責任推給在野黨;既不尊重立
法院,還把立法院當成行政院立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