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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迫案可先發包?立委批:知法犯法 議員也批:地方政 刊載者:李雅景委員 刊載日期:2003/04/22

行政院長游錫?公開表示五百億元擴大公共建設預算案,

屬急迫性者可先發包;國民黨籍立委李雅景昨天痛斥行政

院知法犯法,致預算法精神為之破產,凸顯政府對預算問

題的不專業、不尊重及硬拗的野蠻作風。

李雅景指出,依預算法規定,包括年度預算、追加減

特別預算,都必須經報告備詢、付委審查及院會二、三讀

程序,行政部門始得動支。特別預算若因情勢緊急,得先

支付其中一部分,基隆河特別預算案即為一例;但擴大公

共建設並非特別預算、更非緊急需要,行政院主張可以先

行發包的做法如霸王硬上弓。

李雅景說,擴大公共建設方案預算未經立法院三讀通

過,行政院憑什麼動支?

縣議員簡泰河指出,若按照游院長的說法,則行政院

同意各縣市政府先發包,地方政府便可不受縣議會監督,

縣議會將成為地方府附屬單位。如果行政院說了就算,根

本把自己當成是各地方議會與立法院的太上皇。

李雅景表示,自扁政府上台,處處挑戰現有預算制

度,如停止核四預算執行、核能後端基金預算挪用給中船

公司、九十一年度總預算不平衡、基隆河整治特別預算案

違法動支等。

李雅景說,如今擴大公共建設案一連串的衝突,引發

朝野升高對立,執政黨卻將責任推給在野黨;既不尊重立

法院,還把立法院當成行政院立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