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埤頭鄉鑿井抗爭
刊載者:卓伯源委員
刊載日期:2003/09/29
本院卓委員伯源,針對台灣省自來水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於彰化縣埤頭鄉元埔村開鑿自來水井一事,恐將嚴重影響
當地農田灌溉水源,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彰化縣主要灌溉水源八堡一、二圳因年久失修,加以
近年來旱象頻仍、水源乾枯,實際上對二水鄉、田尾鄉、
溪州鄉以外之地區早已不敷使用。因此大多數農民都以抽
取地下水做為農田灌溉水源,故地下水可視為農民賴以維
生的基礎。
二、埤頭鄉目前已有兩口自來水井,然為配合鄰近工業
區、大學城之興建開發,台灣省自來水公司於日前決定另
在台糖土地開鑿兩口三百公尺深水井。當地農民對此提出
此舉將會造成元埔、芙朝、新庄、陸嘉、大湖、合豐等村
落地層下陷及灌溉水源短缺之疑慮,自來水公司雖已提出
環境安全評估,然對於後續可能造成的損害及影響,卻未
給予農民任何具體承諾及實質保障。
三、綜上所述,本席要求相關單位秉持照顧農民生活、維
護農民權益的原則,重新評估彰化縣埤頭鄉開鑿自來水井
之可行性。自來水公司若仍執意開挖,為免除農民之疑
慮,本席促請行政院儘速會同各相關單位,針對自來水井
開鑿後所可能衍生的負面後果預先研擬具體可行的善後措
施,並具體承諾補償農民實際所遭受之損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