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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應先台灣後中國 刊載者:林重謨委員 刊載日期:2002/03/15

案由:

本院林重謨委員,針對中國計劃性使台資長期滯留,若

貿然開放晶圓廠赴中國設廠,將造成台灣高科技產業空洞

化之危險,為使高科技產業繼續留在台灣發展,勢必加強

改善產業投資環境,就此請提供改善產業投資環境之具體

方案與時程。另外考量利於產業在國際上分散投資,能利

用中國人力資源而不使台資淪為中國政治資本,請研究於

第三國設廠,再利用中國的人力資源,創造整合性國際投

資之效益與可行性。就以上二點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請

即答覆。

說明:

一、就政府對台商到大陸投資的態度而言,如果國內產

業環境健全,鼓勵國內產業在國際分散投資無可厚非。但

若是產業環境還有改善的餘地,就該設法挽留產業,而不

是鼓勵出走。更何況中國明顯是要讓資金滯留中國,根本

是在進行經濟統戰,所以即使以進行戰爭的心態控管台商

登陸也不為過。

二、最近新竹科學園區的產值首度出現負成長,正該是

檢討如何提振重點產業的時候,卻聽說政府有意開放八吋

晶圓廠到大陸設廠,明顯的放任產業外移和空洞化,這似

乎有「厚中輕台」之嫌。

三、排除中國攏絡台商之優惠外,國內產業環境是否有

改善到能挽留高科技產業的餘地?如果有,政府的立場是

不是應該先定時間盡全力改善再談開放?另外為利於產業

在國際上分散投資,為能利用中國人力資源而不使台資淪

為中國政治資本,是否可能規劃在第三國(例如越南)設

廠,再利用中國的勞動人力等,創造整合性的國際投資,

以避免在經濟上一味的「向中靠攏」?

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請即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