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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金詐騙案頻傳,已嚴重危害投資大眾權益 刊載者:林重謨委員 刊載日期:2002/11/15

案由:本院林委員重謨有鑒於經濟不景氣,非法吸金詐騙

案頻傳,已嚴重危害投資大眾權益及金融秩序,尤其是對

犯罪所得逾新台幣一億元之重大違法吸金金融犯罪,現行

罰責顯然過輕,不但無法遏阻不法,更不符社會正義,是

故,「嚴刑重罰」已是全民對金融犯罪的修法共識。然而

行政院金融改革專案小組卻決議,在積極預防金融犯罪方

面的修法,須待明年4月底才能完成相關修法,如此拖延

修法時程,如何符合民意?又遲延修法,無異縱容金融犯

罪,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請即答覆。

說明:

一、經濟不景氣,非法吸金詐騙案頻傳,已嚴重危害投

資大眾權益及金融秩序,尤其是對犯罪所得逾新台幣一億

元之重大違法吸金金融犯罪,現行罰責顯然過輕,不但無

法遏阻不法,更不符社會正義,是故,「嚴刑重罰」已是

全民對金融犯罪的修法共識。

二、然而行政院金融改革專案小組卻決議,在積極預防金

融犯罪方面的修法,須待明年4月底才能完成相關修法,

如此拖延修法時程,如何符合民意?又遲延修法,無異縱

容金融犯罪。

三、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請即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