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城婦幼醫院打錯針事件,應深入事件本身探討醫療相關
刊載者:林重謨委員
刊載日期:2002/12/05
書面質詢稿
案由:本院林委員重謨認為北城婦幼醫院打錯針事件,應
深入事件本身探討醫療相關漏洞,爰此向行政院提出質
詢。
說明:
一、據本席了解,根據醫事法規,「麻醉專科醫師」如同
一般內、外、婦科專科醫師,必須通過麻醉專科醫師考試
才能執行麻醉醫療業務,而經過專業訓練麻醉護士在沒有
醫師監督下,不得獨立執行麻醉工作,所以麻醉護士並不
能稱為麻醉師。因此,北城醫院執行麻醉業務,若無麻醉
專科醫師在場,不得執行相關工作,衛生署應查明相關責
任歸屬。
二、雖然此一不幸案件發生,是剛畢業的護士誤認藥名,
並未加以確認所致,但李姓護士將可能致命的藥品擺在嬰
兒室的冰箱,已是錯誤的開始,政府也應對此調查清楚。
三、儘管北城醫院對於低收入戶幫助甚巨,但我們必須了
解北城醫院是否針對低收入戶降低收費,或只是對一般社
會大眾採取低價措施以提昇醫院院務,若北城醫院屬前
者,衛生署在醫療院務上處置不宜過重,以期讓低收入戶
者能續享福利;若屬前者,北城醫院更沒有理由推卸在這
次不幸事件發生後的道義責任,畢竟,低價的收費並不等
同於隨便的醫療行為,這點行政院應釐清、權量。
四、發生此一事件後,政府除對相關人員究責外,更應檢
討麻醉藥品施打之程序性,緊急去文全國各大醫院遵照麻
醉處理程序辦理,以保障全國人民的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