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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假酒充斥市場,並造成人命損失乙事 刊載者:林重謨委員 刊載日期:2002/12/05

書面質詢稿

案由:本院林委員重謨針對假酒充斥市場,並造成人命損

失乙事,爰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國內以往在酒類未開放製造之時,坊間便有許多私釀

酒的流通,但因酒類價格低廉,因此私釀酒大部分僅限於

親朋好友的私相授受,但米酒價格提高許多,方才造成不

肖商人,意圖藉混合甲醇等化學品之有毒米酒大幅獲利,

因此,政府除積極查緝私酒、假酒外,更應研擬與他國協

商,有效將米酒價格降低,以減低商人牟利之意圖。

二、針對假酒的查緝,國內查察效力不彰,往往在發生人

命之後,才能搜查到貨品來源。因假酒事件影響社會甚

巨,政府應仿傚設立電信專業警察等措施,以警政、檢調

單位人員編制查緝假酒、私酒專門查緝員,方能有效杜絕

假酒侵害人命事件的一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