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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重建基金」引發道德風險之危機 刊載者:林重謨委員 刊載日期:2002/12/06

案由:本院林委員重謨有鑒於金融重建基金開始運作後,

政府部門信誓旦旦保證存款的保障,會不會使存款人相信

其存款在這個「金融重建基金」的保護傘下,可以高枕無

憂,而可能忽略了金融重建基金的保障仍有額度及期間的

限制,並非無限期且無限金額?本席認為,官方類似的宣

示卻可能大幅削弱社會大眾對金融機構產生市場制約的動

因,及引發道德風險之危機。因此,台灣之金融體系在市

場制約機制被大幅削弱的環境下,監理機關對於市場監理

的責任應有加強之必要,而為加強金融機構資訊之透明

化,使符合國際化及自由化之前提,並有助於監理金融的

穩定,本席建請財政部及中央銀行等金融監理機關應全面

檢討適用金融機構之會計處理準則,並建置公開揭露金融

市場經營與風險之資訊制度。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請即答覆。

說明:

一、由於,銀行業者與存款人都相信他們受官方『安全

網』的保護,使得公開揭露對市場制約之功效有限,也同

時可能降低存款人自經營不善的銀行抽取資金之動機。換

言之,台灣之金融體系在市場制約機制被大幅削弱的環境

下,監理機關對於市場監理的責任更有加強之必要,政府

將如何加強金融機構資訊之透明化,使符合國際化及自由

化,並有助於監理金融的穩定?

二、民眾對政府用金融重建基金去解決問題金融的問題,

普遍存有政府用納稅義務人的血汗錢,去幫不良銀行業者

善後的不公平印象,現在政府又想擴大金融重建基金的規

模,民眾的反感可想而知,政府難道不能研擬建立一套對

現行的金融機構有效的預警與強制監管的制度,以便在金

融機構問題尚未惡化到淨值為負時,即適時介入改善經

營,才能避免一再以納稅義務人的資金,彌補經營失敗者

或惡意淘空者所造成損失的憾事一再重演?

三、本席認為,官方類似的宣示卻可能大幅削弱社會大眾

對金融機構產生市場制約的動因,及引發道德風險之危

機。因此,台灣之金融體系在市場制約機制被大幅削弱的

環境下,監理機關對於市場監理的責任應有加強之必要,

而為加強金融機構資訊之透明化,使符合國際化及自由化

之前提,並有助於監理金融的穩定,本席建請財政部及中

央銀行等金融監理機關應全面檢討適用金融機構之會計處

理準則,並建置公開揭露金融市場經營與風險之資訊制

度。

四、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請即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