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林委員重謨,有鑒於十一月二十九日,北城醫院發生
護士不慎將肌肉鬆弛劑誤認為B肝疫苗為七名新生兒注
射,造成一名嬰兒死亡的意外,對於目前醫院管理、人員
的訓練培養、及相關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說明:
一、在台灣地區,國產藥與進口藥(含日本藥、德國藥、
英國、美國、法國藥),經藥政處審核通過即可合法進
口,因此如果有時拿了一支針劑上面標籤寫滿了日文或法
文也不足為奇,但若遇到外文能力不足的醫護人員時,也
許會發生誤認的疏失。在日本、中國大陸,開立處方時,
藥名一律書寫本國文字,本席特請行政院協調衛生署與防
疫單位、藥商、醫界,評估將藥品標籤中文化的可行性。
二、就藥品標示與置放來說,B型肝炎製劑不應該與麻醉
科所用的肌肉鬆弛劑擺在一起,麻醉作業與新生兒處理,
為兩種風馬牛不相及之醫療作業,如果有上述的藥品錯
置,顯示醫院的麻醉藥品管理發生問題。而在品質不良的
醫院管理下,工作愈積極的醫護人員愈容易遭受醫療疏失
的控告。沒有標準化的流程控管和風險控管,不止是病
人,醫護人員同樣曝露在醫療疏失的風險中。目前衛生署
針對醫院管理是否能就防錯設計、各項醫療作業及措施、
隨時發現問題及改進之機制等,做交叉驗證比對及監督設
計的評鑑,得以讓就醫民眾做為選擇醫療院所的參考,以
保護醫病關係內弱勢的權益,減少因為人為疏失而帶來的
傷害及遺憾?
三、在十數年前護士荒之後,政府的因應之策就是開放良
莠不齊的職業學校廣收學生,這一兩年陸續有許多護理職
校改制專科,卻不見其學生素質的提升。如師資方面,許
多護校為了滿足升專評鑑的要求,聘用教師沒有嚴格把
關,錄取足額的碩士班畢業講師,卻大部分不是護理研究
所正科班,譬如:工業安全研究所、健康管理研究所、生
死學研究所等,導致教師配課時的困難;而專業科目如:
內外科護理學、產兒科護理學等卻只能聘請兼課教師,不
然就得由非護理本科系的教師臨場磨槍上陣。而目前二專
護生每科的臨床實習僅僅三周,臨床實習時間不足,且示
教的教室不足,教具破損遺漏,也難怪有學生缺乏閱讀英
文單字與基本簡單計算的能力。這次出事的黃姓護士就讀
的中華醫專在兩年內換了四個校長,但學校卻能順利通過
教育部每次的評鑑,對於課程設計上的問題長期存在卻不
見改善,不免令人產生質疑,請行政院就醫療教育管理提
出說明。
四、事情發生後,該院一再強調該麻醉人員是領有執照的
麻醉師,但是國內麻醉醫療專業只有麻醉專科醫師是被衛
生署承認,而領有正式合格執照的,並未有所謂的麻醉師
執照制度,頂多是曾經接受過麻醉訓練,以協助麻醉專科
醫師執行麻醉業務的合格護士或護理師。根據目前健保政
策,只有「全身麻醉」才限由麻醉專科醫師執行,醫師法
也規定的很清楚:「按醫療工作之診斷、處方、手術、病
歷記載、施行麻醉等醫療行為應由醫師親自執行」,「其
他麻醉」則不在此限,可是於目前競爭激烈的醫療環境
下,醫院為了利潤,往往會鑽此漏洞,利用麻醉護士來取
代麻醉專科醫師執行其他麻醉業務。此次被誤打之肌肉鬆
弛劑,是用來使肌肉放鬆,以利插管或進行手術,施打後
病患無法自行呼吸,必須在嚴密的生理監控下,經由人工
或呼吸器進行換氣,通常限由麻醉醫師使用。此藥雖然尚
未列入衛生署之管制藥物,但是比管制藥物更會出人命,
因此在有麻醉專科醫師服務之醫療院所內,此藥之使用、
儲存、和銷毀,都會有嚴密的控管;而不是隨隨便便貼著
警告的標語,或口頭警告其它醫護人員,甚至將此藥和其
它用藥(例如肝炎疫苗)置於同一個冰箱內。本席呼籲政
府應充分落實麻醉專業權,避免因麻醉專業能力不足導致
麻醉藥物管理之缺失,如此才能落實麻醉專科醫師制度和
麻醉藥物管理,以避免悲劇再度重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