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保費率調漲質詢
刊載者:林重謨委員
刊載日期:2003/01/13
案由:本院林委員重謨針對全民健保費率調漲乙事,爰此
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 依健保收支資料,保費收入早已追不上支出成
長,到去年五月底,保險安全準備只剩下一百一十四億,
遠低於每月二百六十億的醫療費用,依健保法相關規定,
是否仍應調漲費率?
二、 依健保法第三十三條,健保就醫本來就有自付
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的部分負擔規定;未經轉診直接由地
區醫院、區域醫院、醫學中心門診,應各自負擔百分之三
十、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五十,法令明定,但七年來都未
經落實,行政院如何提出有效方法解決此一問題?
三、 健保局所提出的兩大調整健保財務方面,雖有
助於改善目前財務窘境,但對於民眾的影響,又做了那些
評估?
四、 對於部分醫師團體反映,醫療服務沒有拒絕病
人的權利,基於使用者付費的精神,合理適當的調整有助
於抑制病人必要的開藥、檢查要求。但衛生署在此同時,
也應向全國醫院宣導,檢討醫師開藥方的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