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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國有財產局處分各讓售、標售效率嚴重不彰之質詢 刊載者:林重謨委員 刊載日期:2003/01/03

本院林委員重謨,有鑒於國有財產局處分各讓售、標售效

率嚴重不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九十一年度國有財產局清理國有非公用地財產售價不

包含專案收入部份預算數約為二百零三億八千六百萬元,

至十一月底平均達成率為百分之八十,中區辦事處(含新

竹、台中、彰化、南投、雲林)因受整體房地產不景氣影

響,達成率未達百分之四十。

二、國有財產局中部辦公室於去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標售國

稅局按照實物抵繳遺產稅之六張高爾夫球會員證,因為以

民國八十九年之行情核定低價高於目前市場價格,所以全

部流標。首標流標的高球證將自動降價一成,再擇期舉行

拍賣會,直到換成現金為止。

三、九十二年度國有財產局財產售價之預算數甚至比去年

更多出一百二十九億,在目前達成率無法提高的情況下,

請問行政院有什麼因應對策?

四、符合國有財產法第五十二條之二,國有非公用讓售土

地之件數共計有多少?國有財產局的資料顯示到九十一年

十月收件數共一萬四千餘件,辦結率(含出售及因不符資

格註銷)為百分之四十二點七,其辦理效率應予以檢討。

另外,針對甚多世代居住在經登記為國有的土地上之民

眾,其居住時間久遠,若該土地由使用者祖產或向原地主

受讓而來,因無法判定產生爭議,是否能建立申議管道,

以保障民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