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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民眾交寄之信函,批評色情泛濫之質詢 刊載者:林重謨委員 刊載日期:2003/10/06

立法委員林重謨書面質詢稿

主旨:本院立委林重謨針對民眾交寄之信函,文中批評地

方政府,甚至中央對於報紙大膽刊載之色情廣告視而不

見,爰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根據民眾本年(92)年十月一日交寄本席之信函,今

年九月二十八日的中國時報廣告版F22版分類刊載廣告,

共有五百二十三家篇非法私娼色情招攬廣告,F21版則有

四十三篇男性色情服務之廣告。

二、對於這些公然刊登廣告的色情業者,政府是否善盡追

蹤誘補之責?

三、報紙地方分類廣告欄出現色情廣告,查察之責屬於中

央或地方所業管?是否會發生地域重疊、視別不清時,演

變成三不管的情況。

四、政府掃黃決心,由每天各報分類色情廣告不斷,及路

上不時有人廣發色情媒介名片的情況來看,似乎已淪為口

號。色情無孔不入,中央或地方政府不能因為「警力不

足」的藉口就視而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