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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應樹立公股金融機構合併的典範 刊載者:林重謨委員 刊載日期:2003/11/26

本院林委員重謨有鑒於為解決國內金融市場過度競爭問

題,鼓勵金融機構整合,一直是財政部積極推動的政策。

尤其是近年來,在金融市場日趨激烈的競爭下,部分公股

金融機構的經營效率日趨低落,自市場競爭中節節敗陣,

早就需要透過合併擴大經營規模,提升競爭力。但是,幾

年做下來,看不到一件公股金融機構合併案,反倒是民營

金融機構的合併案相繼跑在前面,財政部應樹立公股金融

機構合併的典範。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請即答覆。

說明:

一、 為解決國內金融市場過度競爭問題,鼓勵金融

機構整合,一直是財政部積極推動的政策。尤其是近年

來,在金融市場日趨激烈的競爭下,部分公股金融機構的

經營效率日趨低落,自市場競爭中節節敗陣,早就需要透

過合併擴大經營規模,提升競爭力。但是,幾年做下來,

看不到一件公股金融機構合併案,反倒是民營金融機構的

合併案相繼跑在前面。

二、 對於公股金融機構的合併問題,財政部目前的

態度是由公股金融機構經營者自行規劃。財政部此舉,固

然是基於尊重民股股東的考量,但是,財政部身為公股金

融機構的最大股東,應有責任引領公股金融機構提升競爭

力,往正確的方向走。

三、 從需求性及可行性來看,公股金融機構合併案

都應加把勁, 政府多年來口口聲聲希望金融機構合併,

自己就該努力推動 一件公股金融機構合併案,為市場建

立典範。

四、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請即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