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應樹立公股金融機構合併的典範
刊載者:林重謨委員
刊載日期:2003/11/26
本院林委員重謨有鑒於為解決國內金融市場過度競爭問
題,鼓勵金融機構整合,一直是財政部積極推動的政策。
尤其是近年來,在金融市場日趨激烈的競爭下,部分公股
金融機構的經營效率日趨低落,自市場競爭中節節敗陣,
早就需要透過合併擴大經營規模,提升競爭力。但是,幾
年做下來,看不到一件公股金融機構合併案,反倒是民營
金融機構的合併案相繼跑在前面,財政部應樹立公股金融
機構合併的典範。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請即答覆。
說明:
一、 為解決國內金融市場過度競爭問題,鼓勵金融
機構整合,一直是財政部積極推動的政策。尤其是近年
來,在金融市場日趨激烈的競爭下,部分公股金融機構的
經營效率日趨低落,自市場競爭中節節敗陣,早就需要透
過合併擴大經營規模,提升競爭力。但是,幾年做下來,
看不到一件公股金融機構合併案,反倒是民營金融機構的
合併案相繼跑在前面。
二、 對於公股金融機構的合併問題,財政部目前的
態度是由公股金融機構經營者自行規劃。財政部此舉,固
然是基於尊重民股股東的考量,但是,財政部身為公股金
融機構的最大股東,應有責任引領公股金融機構提升競爭
力,往正確的方向走。
三、 從需求性及可行性來看,公股金融機構合併案
都應加把勁, 政府多年來口口聲聲希望金融機構合併,
自己就該努力推動 一件公股金融機構合併案,為市場建
立典範。
四、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請即答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