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M手續費應該調降
刊載者:林重謨委員
刊載日期:2004/01/06
案由:本院林委員重謨,針對ATM手續費收費過高,影響
民眾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目前ATM手續費收費標準,消費者跨行提款須繳7元,
其中財金公司收取4.5元、提供ATM服務的銀行收12元,不
足的9.5元由發卡行支付;ATM跨行轉帳手續費則是18元,
財金公司也收4.5元、提供ATM服務的銀行收10元、發卡行
則收3.5元。全台灣的ATM每天有50萬筆跨行提款交易,總
計收到手續費350萬元,30萬筆跨行轉帳交易收到手續費
540萬元,財金公司已經完成評估報告,調降金額為一
元。
二、財經公司雖願意調降一元,但發卡銀行和提供ATM服
務銀行的部分還未有具體的評估報告,財政部應當進一步
檢討,這些銀行當初所訂定的收費標準是否合理,和收費
的計算公式是如何產生,以昭公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