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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M手續費應該調降 刊載者:林重謨委員 刊載日期:2004/01/06

案由:本院林委員重謨,針對ATM手續費收費過高,影響

民眾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目前ATM手續費收費標準,消費者跨行提款須繳7元,

其中財金公司收取4.5元、提供ATM服務的銀行收12元,不

足的9.5元由發卡行支付;ATM跨行轉帳手續費則是18元,

財金公司也收4.5元、提供ATM服務的銀行收10元、發卡行

則收3.5元。全台灣的ATM每天有50萬筆跨行提款交易,總

計收到手續費350萬元,30萬筆跨行轉帳交易收到手續費

540萬元,財金公司已經完成評估報告,調降金額為一

元。

二、財經公司雖願意調降一元,但發卡銀行和提供ATM服

務銀行的部分還未有具體的評估報告,財政部應當進一步

檢討,這些銀行當初所訂定的收費標準是否合理,和收費

的計算公式是如何產生,以昭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