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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工撫恤問題 刊載者:林重謨委員 刊載日期:2004/01/06

案由:本院林委員重謨,針對最近首度發生依公共服務擴

大就業方案進用的契約工因公死亡,所引發的撫恤問題,

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基隆市府依公共服務擴大就業方案進用的兩名契約工

賴年妹、李秋源,廿九日在上工途中遭貨車撞擊,一死一

傷。這是公共服務擴大就業方案實施一年以來,首度有短

期契約工因公傷亡,市府表示死者可領得約七十九萬保險

金,但因不具公務員身分,恐無法獲領一百廿萬元死亡慰

問金。

二、有關擴大公共服務就業人員勞保是按照契約規定,因

公死亡可獲撫卹金四十五個基數,擴大公共服務就業人員

每天領八百元,一個月上工廿二天計算,每個月領一萬七

千六百元工資,應可獲得七十九萬兩千元。但是由於公共

服務擴大就業方案進用人員有些年紀頗大,加上公共服務

的工作性質差異大,因此未來進用的人員因公發生意外,

所引發各種救濟和撫恤的問題,行政院應當積極協調各部

會,訂定一套通用可行的標準,以維護人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