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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通緝犯陳由豪登百萬全版廣告提質詢 刊載者:林重謨委員 刊載日期:2004/03/10

書面質詢稿

主旨:本院林委員重謨針對通緝犯陳由豪登百萬全版廣告

暢所欲言,媒體已經成為通緝犯的放話工具,無法可管?

爰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通緝犯在媒體上登廣告、放話,無法可管?

二、媒體已經成為通緝犯放話工具,陳由豪一連兩天在中

時、聯合合刊登廣告,陳由豪說是自己付的,但三月一日

在聯晚及中晚所刊登的內容,兩封信的結語和簽名的方式

相去甚遠,疑為政治操作,法務部是否有去查,這一

百多萬的廣告刊登費用,是否真是陳自己付的?還是特別

政黨代付的?若是查出某特定政黨代付的,是否違反

選罷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