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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總統的欣榮之旅涉嫌'期約賄選' 刊載者:林惠官委員 刊載日期:2003/11/19

本院林委員惠官,針對我國候選人常藉選舉募款餐會而發

生期約賄選,違反選罷法之情事。本席在司法委員會中,

曾對總統於日前『欣榮之旅』出訪行程中,過境紐約時參

加美國『國際人權聯盟』所舉辦『募款餐會』,恐涉有期

約賄選一事,提出質詢。為端正選舉風氣,政府應特別成

立專案小組立即查明事實真相,以樹立公平、公正選舉制

度。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之有關規定,係對於

有投票權人,行求約使為投票權一定之行使或不行使。就

陳水扁總統日前過境紐約,其支持者特地舉辦一場募款餐

會,餐會進行中更有支持者帶頭大喊『阿扁、當選』的畫

面。本席以為陳水扁先生為現任總統,並將代表其所屬政

黨參選下任總統,對於其過境紐約所辦的募款餐會,是否

已違反相關選罷法有關期約賄選的規定,法務部長陳定南

在司法委員會答覆本席質詢時,承諾若有違法一定辦,並

且將責成檢察行政體系立即查明。

二、本席要求行政院成立專案小組,對於涉及期約賄選之

選民依法嚴辦。另外總統雖然享有司法豁免權,但仍須公

開向全國人民道歉,以維法制,並端正社會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