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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災害 刊載者:高明見委員 刊載日期:2002/03/04

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四日

立法委員:高明見

本院高委員明見,針對攸關數百萬勞工權益的「職業災害

勞工保護法」將於今年四月二十八日國際工傷日正式公佈

實施, 由於此一法令一再被勞委會列為重大政績,然近

半年來勞工職業災害民間服務團體卻發現多起過去明顯被

判為職災的案例,而今勞保局在未經詳細調查即草率判定

非屬職災而領不到任何賠償的情形,因此質疑勞保局在有

關職災審查工作上出現了緊縮的趨勢。有鑑於此,本席認

為有關單位不應違背保障職業災害勞工權益的立法初衷,

在職災認定上走回頭路,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職災勞工保護法去年十月十一日於立院通過,並將於

今年四月二十八日正式施行,此法強化職災勞工權益之保

障,打破過往陋規,在台灣勞動檢查率不及5%的勞動環境

中,確實為勞安工作方面的一大進步。

二、近年來經濟不景氣,大規模裁員層出不窮,為求保住

工作的員工在工作壓力遽增的情況下,促發各式職業疾

病,其中又以突發性心血管疾病最為明顯。近半年來媒體

上即已陸續披露幾起於工作時間內促發急性腦中風的工人

(張肇義、翁俊賢等案例),在勞保局未詳細查證的情況

下,片面以「無特殊超乎尋常的事故」,斷定中風而非職

災,因此無法領到任何給付。

三、關於工作期間發生腦中風被視為職業病的判例,可追

溯至民國七十五年王明雄「午餐商談業務情緒激動導致中

風」視為職災一案,而近來幾起腦中風案例在裁員壓力及

當日工作繁重的指證下卻不被視為職災,因而有理由質疑

新政府上台後,職災認定是否在勞保基金投資虧損的壓力

下,轉嫁至勞工身上,是故出現職災認定緊縮的情形。本

席籲請相關單位正視此一問題並予說明之,否則違背職災

保護法立法初衷,將使原先勞安方面的努力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