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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制度中偷竊和交通車禍之辦案積分過低,造成基層員 刊載者:張昌財委員 刊載日期:2002/03/29

案由:本院張委員昌財,針對警察制度中偷竊和交通車禍

之辦案積分過低,造成基層員警辦案之積極性不夠,以及

目前所配發之無線電又大又重不堪使用,特向行政院提出

質詢。

說明:

一、警察在地方之治安非常重要,然警力有限,任務太繁

重;確實一般警員之負擔太沉重。其實與民眾息息相關者

乃為偷竊和交通車禍兩大部份,但該兩項之辦案積分最

低,造成辦案之積極性不夠,這是管理制度之問題,非關

員警之態度,目前民眾最為詬病者即是上述之兩工作。本

席建議在辦案積分上如能提高,並建置「社區警察」專職

查察戶口收集情資,一員警負責六00~一000戶,那

麼每個社區在偷竊部份必能減低。專職社區警察在該社區

天天皆能享掌握訊息,並可協助居民與該管區派出所溝

通,真正有做到「人民之保姆」,派出所之員警亦可專心

治安工作。

二、就本席所瞭解一般外勤員察其所用之配給無線電既大

又重不堪使用,目前大部分員警皆自備經便者而捨公家配

給者。弟以為應發給類似特勤人員使用之無線電,隨時戴

在耳朵,在執勤遇狀況隨時可連絡一一0,需要警力支援

時,一一0可掌握一切狀況,以保障員警之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