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超限利用山坡地獎勵金太少,原住民登記意願不高
刊載者:張昌財委員
刊載日期:2002/06/27
本院張委員昌財,針對桃園縣超限利用山坡地登記獎勵金
太少,嚴重影響登記作業,且多數原住民登記意願不高,
使得超限山坡地登記政策勢將崟礙難行,特要求中央重新
檢討並大幅調高獎勵金,使政策確實貫徹,減少民怨,爰
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行政院農委會要求超限利用的山坡地,應於今年六月
底前完成登記,但由於此一政策的造林獎勵金規定造林二
十年每公頃只有五十三萬元,遠低於平地造林每公頃高達
一百八十餘萬元的獎勵金,對於復興鄉的絕大多數原住民
而言,顯不公平,亦不合理。因此自農委會頒佈政策以
來,超限山坡地登記意願相當低落,嚴重影響該政策之落
實,值得檢討。
二、本席以為,目前超限山坡地登記作業宜再適度延長三
個月至今年九月底前截止,讓多數山坡地超限利用的經營
人,使用人或所有人等,能擁有更多的思考空間,且有關
偏低的造林獎勵金應比照平地造林獎勵金,大幅適度調高
至每公頃至少二百萬元,以達公平合理的境界,並有效消
弭原住民的抗議情緒。
三、以上本席所提質詢,請行政院責令農委會等相關單位
密切配合檢討,並提出有助於超限山坡地登記作業政策之
推行方案,儘速修正後頒佈施行,庶幾助於整體改策推
展,並請儘速參酌見覆為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