龜山鄉商業區受限於「林口特定區」
刊載者:張昌財委員
刊載日期:2002/06/06
本院張委員昌財,針對桃園縣龜山鄉商業區受限於「林口
特定區」,僅為隔鄰林口鄉的三分之一,箝制龜山鄉的建
設發展,相對影響桃園縣的整體建設與競爭力之提升,特
向行政院要求予以解編,以符鄉鎮均衡發展目標,更能順
應地方民意,俾助於土地之利用與共享,提出質詢。
說明:
一、桃園縣龜山鄉於民國五十六年起,即被編為「林口特
定區」,迄今達三十五年仍未解編,結果造成同一條路
上,林口鄉處處是大樓林立之商業區,然龜山鄉路段卻是
只有三、四層樓高的住宅區,嚴重箝制龜山鄉的建設發
展。
二、民國七十八年第二次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時,龜山鄉原
本是要解編,但八十一年行政院決定凍結,使得該解案停
頓至今,相對限制龜山鄉的整體發展,更影響桃園縣整體
建設與競爭力的提升。
三、本席認為,均衡鄉鎮之間的發展,縮短城鄉差距,一
直是政府汲汲追求的目標,以林口鄉與龜山鄉僅為隔鄰,
卻受限於特定區,造成龜山鄉發展及建設遠不及林口鄉,
實有悖離均衡城鄉發展政策。因此,本席要求中央確實體
察民瘼,儘速同意將龜山鄉解編,以符地方建設與發展需
求。
四、以上本席所提質詢,敬請行政院責成內政部營建署參
酌見覆為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