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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航空城、高鐵青埔站及中正國際機場至台北捷運系統 刊載者:張昌財委員 刊載日期:2002/04/25

本院張委員昌財,針對政府重大交通建設,如桃園航空

城、高鐵青埔站及中正國際機場至台北捷運系統B.O.

T等案陸續開展,農地被政府以「區段徵收」方式辦理徵

用者眾多,惟政府迄今並未發回原地主抵價地或補償金,

造成農民農民保險資格,面臨遭農會強迫退保命運。本席

建請政府展延期限以維護區段徵收戶之權益,特向行政院

提出質詢。

說明:

一、政府辦理如桃園航空城、高鐵青埔站及中正國際機場

至台北捷運系統B.O.T案等重大交通建設,其土地徵

用採「區段徵收」方式,徵用農民土地,於土地區段徵收

後原允諾三年內發還抵價地或一定補償金,卻因施工中工

程進度延誤近兩年,未能如期發還抵價地或補償金,使原

地主無資金可供另購農地,造成原地主農保資格於今年四

月底前,面臨被強迫退保命運,請政府有關部門同意原地

主之農會會員資格及農會健保能繼續存在,至政府發還抵

價地或補償金後六個月為期限,以保障原徵收戶之權益。

二、農民為配合國家重大建設,土地被徵用使農民已無田

可供耕作,且諸般農民皆年事已高,不適任工廠及其他工

作,致生活發生困難,若再遭農會強迫退保,必將深陷困

境,衍生諸多社會問題,故盼大有為政府基於憲法第十五

條及司法院大法官議決釋字第四00號解釋文意旨能德政

愛民好好照顧老弱農民為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