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航空城、高鐵青埔站及中正國際機場至台北捷運系統
刊載者:張昌財委員
刊載日期:2002/04/25
本院張委員昌財,針對政府重大交通建設,如桃園航空
城、高鐵青埔站及中正國際機場至台北捷運系統B.O.
T等案陸續開展,農地被政府以「區段徵收」方式辦理徵
用者眾多,惟政府迄今並未發回原地主抵價地或補償金,
造成農民農民保險資格,面臨遭農會強迫退保命運。本席
建請政府展延期限以維護區段徵收戶之權益,特向行政院
提出質詢。
說明:
一、政府辦理如桃園航空城、高鐵青埔站及中正國際機場
至台北捷運系統B.O.T案等重大交通建設,其土地徵
用採「區段徵收」方式,徵用農民土地,於土地區段徵收
後原允諾三年內發還抵價地或一定補償金,卻因施工中工
程進度延誤近兩年,未能如期發還抵價地或補償金,使原
地主無資金可供另購農地,造成原地主農保資格於今年四
月底前,面臨被強迫退保命運,請政府有關部門同意原地
主之農會會員資格及農會健保能繼續存在,至政府發還抵
價地或補償金後六個月為期限,以保障原徵收戶之權益。
二、農民為配合國家重大建設,土地被徵用使農民已無田
可供耕作,且諸般農民皆年事已高,不適任工廠及其他工
作,致生活發生困難,若再遭農會強迫退保,必將深陷困
境,衍生諸多社會問題,故盼大有為政府基於憲法第十五
條及司法院大法官議決釋字第四00號解釋文意旨能德政
愛民好好照顧老弱農民為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