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光電廠計劃在龜山鄉興建的十三座電塔....
刊載者:張昌財委員
刊載日期:2002/09/30
本院張委員昌財,針對國光電廠計劃在龜山鄉興建的
十三座電塔,有關單位工程作業缺失甚多,枉顧民眾安
全,嚴重影響政府施政形象﹔國家本於照顧國民之責任,
理應規劃、設置公共設施,並且必須兼顧公共安全及社會
福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國光電廠擬建十三座電塔,其中第九、十號電塔設置
距離太近,線下又經過住宅、橫跨交通要道,無異是枉顧
民眾安全及健康。本席要求主管機關再行研究,並重新規
劃其設置地點。
二、為紓解日漸吃緊的供電壓力,設立電廠電塔乃無可厚
非。然應置於人煙稀少的地區,以兼顧公共安全及社會福
利。本席建請政府作地方建設之規劃時,應顧及民眾身體
健康及居住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