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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光電廠計劃在龜山鄉興建的十三座電塔.... 刊載者:張昌財委員 刊載日期:2002/09/30

本院張委員昌財,針對國光電廠計劃在龜山鄉興建的

十三座電塔,有關單位工程作業缺失甚多,枉顧民眾安

全,嚴重影響政府施政形象﹔國家本於照顧國民之責任,

理應規劃、設置公共設施,並且必須兼顧公共安全及社會

福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國光電廠擬建十三座電塔,其中第九、十號電塔設置

距離太近,線下又經過住宅、橫跨交通要道,無異是枉顧

民眾安全及健康。本席要求主管機關再行研究,並重新規

劃其設置地點。

二、為紓解日漸吃緊的供電壓力,設立電廠電塔乃無可厚

非。然應置於人煙稀少的地區,以兼顧公共安全及社會福

利。本席建請政府作地方建設之規劃時,應顧及民眾身體

健康及居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