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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衛生署定案之健保費率及門診部分負擔調漲... 刊載者:張昌財委員 刊載日期:2002/09/30

本院張委員昌財,針對衛生署定案之健保費率及門診

部分負擔調漲,乃懲罰重症病患等弱勢族群,行保障醫藥

業者利益之實,既無法落實轉診制度,亦無法徹底解決醫

療院所浪費情形,斷然調漲有違社會保險之本意,建請政

府重新檢討健保制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就健保費調漲而言,無疑是在保障政府及醫藥業者不

增加支出的狀況下,將健保制度施行以來的缺失轉嫁給社

會大眾承擔,造成中低收入戶或重症病患家庭負擔更龐大

的醫療費用。再者,針對健保局聲稱,保費調漲可以落實

轉診制度,本席以為大幅調漲地區醫院與醫學中心的自費

額,將拉開地區醫院與診所自費額的差距,導致省錢的民

眾會往診所跑,不在乎費用的民眾依舊上醫學中心看診,

地區醫院則更難收到病患。如此一來,醫療分級的意義無

法彰顯,反造成地區醫院的生存危機。

二、就健保制度層面而言,健保既屬於社會保險,在講求

精算的保險機構裡,財務狀況必須清楚,而不應該老是說

不清楚、講不明白。本席要求,就此次部分負擔調漲如何

影響費率等問題,皆應出示數據說明。另外,面對衛生署

任意調漲,似乎不見社會大眾有任何議價空間,然本席以

為被保人也應有拒絕或另外選擇的權利。

三、健保制度的施行,自八十七年起便入不敷出,其中許

多偽報、虛報,或濫報等亂象無法解決。此次健保調漲,

無疑是將醫療院所浪費、健保局財務不佳等問題丟給全民

來扛。在未尋求「節流」一途之前,即想辦法從大眾身上

「開源」。此不公不義之行為,是壓榨民眾,獨厚不肖之

醫療業者。本席建請有關單位細查,揪舉不法情事,以健

全健保制度為治根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