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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因交通違規罰款的歲入預算一年平均增加兩百億元 刊載者:張昌財委員 刊載日期:2002/10/30

本院張委員昌財,針對在中央政府年度預算中,交通

部因交通違規罰款的歲入預算一年平均增加兩百億元。不

過交通罰款雖年年增加,交通卻似乎未見明顯改善,令人

懷疑政府有不當交通罰款之嫌,警察藉著取締交通違規搶

錢。雖然政府財政每下愈況,政府的交通違規罰款收入卻

年年增加。不少汽機車駕駛人都發現,取締違規的交通警

察比以往更神出鬼沒,也比以往更容易收到違規罰單,難

道真的是景氣太差,政府要拿駕駛人開刀。特此向行政院

提出質詢。

說明:

一、以桃園縣為例,桃園縣警局交通隊去年交通罰款歲收

為四億七千四百多萬元,今年初至今已達到五億一千八百

五十餘萬元。而交通部每年規劃給桃園縣的交通違規罰款

預算數是一億六千萬元,桃園縣不僅達成目標數,而且還

超過預算數的三倍,果真是「生財有道」。此外,台中

市、高雄市與屏東縣的交通罰款收入也有增加,而且是呈

倍數成長,政府藉著開罰單創造國庫收入的說法,似乎並

非空穴來風。

二、據本席所知,近年來罰緩增加原因在於新修訂的交通

法條罰款額度增高所致。例如去年修訂的開車要繫安全

帶,開車不得撥打行動電話,到今年新修改交通條例中酒

後駕車罰款提高,和未依規定繳交罰款改由行政執行處強

制執行,罰款收入相對提高,並不是政府橫徵暴斂。本席

認為警察固然應取締交通違規,但有的警察非光明正大開

罰單,而是躲起來偷偷摸摸拍照,如此容易造成民怨。而

且罰款收入應專款專用,用於填補道路坑洞,開闢道路,

不能任由政府挪用至其他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