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菸酒管理法上今年元月上路
刊載者:張昌財委員
刊載日期:2002/09/30
本院張委員昌財,針對菸酒管理法上今年元月上路
後,各地均有查獲違反菸酒管理法案件,但是司法單位偵
審速度緩慢,不少縣市所保管的菸酒因未銷毀而累積了龐
大數量。桃園縣政府年初租得的一百多坪倉庫即將爆滿,
縣府準備再上網再招租一百坪倉庫。為求行政效率及訴訟
經濟,此類案件應可以簡易程序處理,司法機關應儘速辦
理類似案件,並研擬一套明確快速的解決方案,特此向行
政院及司法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菸酒管理法上路後,各縣市府財政局除派員宣導,並
採取低度管理,甚少主動稽查,以桃園縣為例,由元月份
菸酒管理上路後,僅取締由民眾檢舉的案件,共十五件,
其中有十一件成案,緝獲私酒四萬五千三百七十九瓶、米
酒未裝瓶二千三百九十五公升,並查扣大批酒精、香料、
空瓶、逆滲透純水機、酒母、公賣憑證、標籤、大型電
鍋、瓶蓋、紙箱等,桃園地檢署贓物庫無法容納這些器
物,桃縣府只得向台灣菸酒公司桃園分公司承租一百多坪
的倉庫保管,但數量太多,目前倉庫即將達到飽和狀態。
二、桃縣府原本預計一百多坪的倉庫應該足夠使用,但是
移送案件無一結案,以致這些查緝的菸酒均無法處理,例
如進行拍賣或銷毀,財政局曾和其他縣市財政局連絡,得
到的答案也都是「等案件結案」,為了未雨綢繆,桃縣府
決定再租一百坪的倉庫,由於台灣菸酒公司本身也保管大
批未結案件查扣菸酒,倉庫也不夠用,縣府將上網徵求。
顯見行政部門對於政策之推行並未做全盤的思考,本席建
請行政院對於新政策之實施務必要將相關制度作完整的配
套設計,以維持政府施政形象。
三、為求行政效率及訴訟經濟,此類案件應可以簡易程序
處理,司法機關應儘速辦理類似案件,並研擬一套明確快
速的解決方案,特此向行政院及司法院提出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