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問題失業嚴重,頻頻傳出因長期失業而自殺
刊載者:張昌財委員
刊載日期:2003/01/02
本院張委員昌財,針對國內問題失業嚴重,頻頻傳出因長
期失業而跳樓自殺、死亡的消息,日前更有男子失業家中
死亡,住處的自來水及電源全被截斷,事後警方僅找到一
些沒有繳費的帳單。國家負有保障國民生存及提昇其生活
水準之義務,在國內失業率居高不下的今日,我政府雖然
無能力積極的提昇國民生活水準,卻不能因此免除消極保
障人民維持基本生活的義務。雖然近日失業者眾,多數無
力負擔水電等基本生活費用,政府應基於保障國民生存之
義務,應擬定解決方案,以專案先行處理失業者無力繳納
水電費的相關問題,徹底落實國家保障人民生存權之責
任,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我國經濟嚴重衰退,許多中高齡勞工遭逢失業巨變,
方寸大亂、無所適從,有人拒絕面對事實,騙家人自己仍
在工作,有人因承受不起失業的身心煎熬,不是走上絕
路,就是自暴自棄,形同遊魂般過日子,妻離子散、天倫
夢碎悲劇不斷上演。近日頻頻傳出因失業而跳樓自殺、死
亡的消息,日前更有男子失業家中死亡,經警方調查後發
現,該男子住處的自來水及電源因無力繳費清償而全被截
斷。
二、基於憲法第十五條關於人民生存權的保障, 國家負
有保障國民生存及提昇其生活水準之義務﹔在國內失業率
居高不下的今日,我政府雖然無能力積極的提昇國民生活
水準,卻不能因此免除消極保障人民維持基本生活的義
務。
三、雖然近日失業者眾,但其中不乏無力負擔水電等基本
生活費用,基於政府應保障國民生存之義務,本席建請行
政院,對於失業民眾之水電費用應擬定辦法,使得因為經
濟困難而無法繳納水電費的民眾,只要提出適當文件,就
能依其經濟困難之程度,由行政單位以專案處理先行代
墊,甚至免除其繳納水電費用的義務,以徹底落實國家保
障人民生存權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