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國內失業問題嚴重,自殺案例激增 刊載者:張昌財委員 刊載日期:2003/01/10

本院張委員昌財,針對國內問題失業嚴重,頻頻傳出因長

期失業而跳樓自殺、死亡的消息,日前更有男子失業家中

死亡,住處的自來水及電源全被截斷,事後警方僅找到一

些沒有繳費的帳單。國家負有保障國民生存及提昇其生活

水準之義務,在國內失業率居高不下的今日,我政府雖然

無能力積極的提昇國民生活水準,卻不能因此免除消極保

障人民維持基本生活的義務。雖然近日失業者眾,多數無

力負擔水電等基本生活費用,政府應基於保障國民生存之

義務,應擬定解決方案,以專案先行處理失業者無力繳納

水電費的相關問題,澈底落實國家保障人民生存權之責

任,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我國經濟嚴重衰退,許多中高齡勞工遭逢失業巨變,

方寸大亂、無所適從,有人拒絕面對事實,騙家人自己仍

在工作,有人因承受不起失業的身心煎熬,不是走上絕

路,就是自暴自棄,形同遊魂般過日子,妻離子散、天倫

夢碎悲劇不斷上演。近日頻頻傳出因失業而跳樓自殺、死

亡的消息,日前更有男子失業家中死亡,經警方調查後發

現,該男子住處的自來水及電源因無力繳費清償而全被截

斷。

二、基於憲法第十五條關於人民生存權的保障,國家負有

保障國民生存及提昇其生活水準之義務;在國內失業率居

高不下的今日,我政府雖然無能力積極的提昇國民生活水

準,卻不能因此免除消極保障人民維持基本生活的義務。

三、雖然近日失業者眾,但其中不乏無力負擔水電等基本

生活費用,基於政府應保障國民生存之義務,本席建請行

政院,對於失業民眾之水電費用應擬定辦法,使得因為經

濟困難而無法繳納水電費的民眾,只要提出適當文件,就

能依其經濟困難之程度,由行政單位以專案處理先行代

墊,甚至免除其繳納水電費用的義務,以澈底落實國家保

障人民生存權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