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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平鎮、中壢老舊眷村安全問題 刊載者:張昌財委員 刊載日期:2003/03/21

本院張委員昌財,針對桃園縣平鎮、中壢兩市交界,建築

物多屬老舊眷村,使用年限已逾二十至三十年以上。附近

仍存在許多傳統批發市集,進出巷道狹窄,一旦火災發生

時,狹窄低矮的市場通路被大批攤商佔用,龐大的消防

車、救護車將卡在巷道內,動彈不得,屆時消防隊員勢必

以水帶接駁,搶救行動因之延誤,對於民眾生命財產的保

障將造成威脅。因此本席建請行政院獎勵民間自行辦理都

市更新事業,以都市更新為目的,除了為改善都市窳陋衰

敗的環境外,更應藉由公共設施投入與機能之提昇,促使

都市更新做有系統、有計劃的重新規劃與再發展,特此向

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桃園縣平鎮、中壢兩市交界,建築物多屬老舊眷村,

使用年限已逾二十至三十年以上。附近仍存在傳統批發市

集,進出巷道狹窄,一旦火災發生時,狹窄低矮的市場通

路被大批攤商佔用,龐大的消防車、救護車將無法進入,

屆時消防隊員勢必以水帶接駁,搶救行動因之延誤,對於

民眾生命財產的保障將造成威脅。

二、本席主張由中央政府,獎勵民間自行辦理都市更新事

業,不但能增加公眾就業機會,更能以都市更新為目的,

改善都市窳陋衰敗的環境,也應藉由公共設施投入與機能

之提昇,促使都市更新做有系統、有計劃的重新規劃與再

發展。

三、本席建請行政院著手規劃,獎勵民間自行辦理都市更

新事業,不但能增加公眾就業機會,更能美化都市景觀改

善地區居住及品質,對於強化地方商業活動、刺激景氣復

甦也有相當的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