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規劃相關問題
刊載者:張昌財委員
刊載日期:2003/03/28
本院張委員昌財,有鑒於早期都市計畫為遷就現況會出現
住宅區裡有工廠的矛盾情況,都市計畫規劃以土地使用分
區為準,噪音管制區劃設則因噪音有「傳播性」而以大面
積劃設,管制區圖因而和都市計畫圖有出入,以桃園縣為
例,當地環保局劃設噪音管制區圖不當,應屬第四類噪音
管制區的工廠卻被劃在高標準的第二、三類管制區,無異
逼使產業出走,本席要求各縣市政府重新修訂相關法令,
不要和政府推動的留住產業唱反調,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
詢。
說明:
一、早期都市計畫為遷就現況會出現住宅區裡有工廠的矛
盾情況,都市計畫規劃以土地使用分區為準,噪音管制區
劃設則因噪音有「傳播性」而以大面積劃設,管制區圖因
而和都市計畫圖有出入。
二、在經濟蕭條之際,產業已經生存不易,明明是屬於夜
間音量七十分貝的第四類管制區,卻劃為五十五分貝的第
三類管制區,稽查員查到業者違規,就說依法行事,業者
苦不堪言,被逼得只有出走。
三、本席建請有關單位對於噪音管制區劃設應每兩年修訂
一次,對於正處於辦理程序者,通盤檢討,並且儘速召開
會議時,環保機關應該邀請民意代表、產業代表、村里長
等研商,廣納意見,讓分區管制噪音呼應都市計畫現況,
降低產業及民眾困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