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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投票法 刊載者:張昌財委員 刊載日期:2004/03/12

本院張委員昌財,針對「公民投票」這個議題,對近來社

會大眾所造成的困擾與不安深感憂心。三月二十日的總統

大選在即,政府執意在違規的情況下,發動「防禦性公

投」。如今,中選會又堅持要總統選票及公投票一起領,

並限定地方政府一定要按照規定走,「公民投票」當初的

立意是「以民為本」,但如今連最公正的中選會都走了

樣,為了維護所有人民的權益,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行政院於二月五日確定公投流程,並且高分貝主張負

責辦理公投選務的中選會無權對三二○公投做出任何實質

的決定,但行政院似乎沒有認清,有關公投選票的認定,

設計與票匭的安排,投開票所的設置,都是中選會的責

任,要由中選會去討論處理,「不是誰講要怎麼樣就怎麼

樣」。本席希望行政院要有擔當,不要該負責時,就一味

強調「責任分工、分層負責」,一到事關自己利益時,又

跑出來強調行政院才是行政機關之首!

二、面對近日來,基層選務人員、省選委會主委陳龍吉、

中選會委員王清峰相繼辭職一事,都顯示出行政院與中選

會的做法,已經引起地方基層的反彈,甚至連中央的官員

也都看不下去!本席對於選委會這次違反公平正義的做

法,感到相當痛心。當初設置選委會的目的,是在於為了

維護選務工作的公正及公平性,但如今,中選會不僅沒有

嚴守自己的立場,甚至成了一個遵照「主管機關命令」執

行機關,當中選會喪失其獨立性時,人民又怎麼能期待這

是一場乾淨公平的選舉呢?

三、近來,有不少的縣市選委會,不顧中選會的規定,決

定將總統選票及公投選票分開領,這些人看起來想是違背

上意,其實他們才是真正為人民著想的人,而如今,竟傳

出中央有意「懲處」這些「有異議」的選委會人員,本席

希望,行政院能好好正視這一次規劃公投流程所犯的錯

誤,而不是一味的想以「排除異己」的方式來解決問題。

從執行面來看,地方選委會的確有遵照中選會決議執行選

務的義務,但若地方反映有窒礙難行之處,或提出比中選

會所規劃更好的方案,中選會也不應該忽視!若只是一味

拘泥成見或對地方規劃一蓋否決,屆時投票時若真的造成

混亂或釀成暴力事件,誰要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