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張委員昌財,就總統大選後,「國安機制啟動與否」
的問題在台灣社會鬧得沸沸揚揚,但是選後到現在這麼久
的時間裡,我們的政府到現在都還沒有一個單位可以真正
出來「講清楚、說明白」,甚至到了三月三十日,國安局
局長、總政治作戰局副局長及憲兵司令部副參謀長均表示
從不了解何謂「國安機制」,一個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規
定,竟然可以讓軍憲警三方人馬技術性無法投票,而喪失
了身為一個公民所被賦予的基本權利!就國防部所說,投
票日當天只有三萬七千八百五十五人無法投票,再加上警
方宣稱的六千名員警及憲兵單位所說的六千位憲兵無法投
票,軍、憲、警三方的人數加總就足以影響整個大選,更
遑論還有「隱瞞實情」的可能,面對這樣「嚴重影響選
舉」的狀況,我們的政府相關單位到如今都無法對外界種
種的質疑給予一個正面的回答!選舉是公民的基本權利,
任何人皆不該來剝奪人民的投票權,更何況沒有法律的明
確授權下,擅用「經常戰備時期突發狀況處置規定」來妨
害軍憲、警察返鄉投票,是否為違憲、違法,特此向行政
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在三二○總統大選過後,許多人對於「國安機制」的
疑問一直都未獲得解答,政府相關單位對於國安機制的問
題就一直未獲得正面的回答,因為,連國安局、軍、憲、
警這些政府單位都為不知道「國安機制」到底為何?甚至
到了總統府說「國安機制」啟動,這些單位才知道有這些
事,既然國安機制並非一個有法源依據的制度,又以什麼
立場來啟動國安機制?這樣胡作非為的做法,讓人質疑到
底還有沒有制度的存在?而若是因為啟動這麼一個毫無法
源的機制而影響到那麼多人無法行使投票權,甚至影響選
舉結果時,這個選舉是否出現了嚴重的瑕疵,而甚至到現
在,以行政院為首的政府相關單位,也沒有人可以真正解
釋出「國安機制」是什麼?政府又是以什麼為依據做出這
個決策,若是相關單位對於此問題不能有一個明確的答
案,也就不得不讓人質疑做出這個決策背後真正的目的!
二、再者,選舉權本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執政者不可以內
部行政規則來剝奪人民的參政權,特別是類似國家元首的
選舉,但這次的選舉不僅未引發戰備情況且尚可如期舉
行,在這樣的狀況下,去年通過的「經常戰備時期突發狀
況處置規定」也不適用,但我們的軍、憲、警卻還是無法
如期返鄉行使其投票權,面對這樣的做法,政府已明顯的
違法、違憲!不管這次投票受到影響的人數是官方說的
三、四萬人還是二十萬人,這些人的權利都遭受到了不公
平的剝奪,因為他們不能用選票選出他們想要的候選人,
面對這樣的選戰、這樣的做法,怎麼令人心服,又怎麼不
令人心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