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郭委員添財,針對政府不再編列特殊學校新生健康檢
查暨舊生特殊個案追蹤經費,將對特殊學校學生之健康照
護與優生保健推展影響甚鉅,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質詢案由:
本院郭委員添財,針對政府不再編列特殊學校新生健康檢
查暨舊生特殊個案追蹤經費,將對特殊學校學生之健康照
護與優生保健推展影響甚鉅,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質詢內容:
一、教育部在九十年度曾補助各特殊學校辦理全校學生體
檢,建立特殊學生健康檔案,成效相當良好,然而自九十
一年起即未再補助辦理新生健康檢查暨舊生特殊個案追蹤
工作,致使此項健檢成效中輟,無法有效預防與控制特殊
個案病情。
二、特殊學校學生在先天上就比一般孩子需要更多的醫療
服務,尤其這些孩子大多無法正確或完全表達自身的病況
與病史,因此在就診時常產生困擾而延誤病情,造成遺
憾。
三、再者,中、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佔身心障礙總人數的
最大比例,如能建立一份完整個人的健康檔案,不但可以
作為教師與家長照顧學生的依據外,更可提供適時與適當
的關懷,避免就醫的難處及病痛的失控,保護特殊學生的
生命安全。在學生離開校園後,亦可協助醫療人員在最短
的時間內了解身心障礙者的特殊問題,不但可以預防併發
症的發生,更可以降低醫療與社會成本。
四、爰此,本席認為應儘速恢復編列特殊學校新生健康檢
查暨舊生特殊個案追蹤經費,以便有效預防與控制特殊個
案病情,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行政院答復內容:
郭委員就續編特殊教育學校新生健康檢查暨舊生特殊個案
追蹤經費問題所提質詢,經交據教育部查復如下:
特殊教育學校新生健康檢查暨舊生特殊個案追蹤係屬學校
每年例行應辦事務,並非自九十年度本部補助經費才開始
辦理。目前特殊教育學校已採行下列多種方式進行:
一、納入學校單位預算及年度校務計畫實施。
二、北、高二市特殊教育學校由本部補助經費中,視實際
需要自行編列於申請補助項目之中,台灣省地區之特殊教
育學校,由本部中部辦公室另予補助。
三、以學生健保卡至醫院接受免費體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