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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目前政府不再編列特殊學校新生健檢之問題 刊載者:郭添財委員 刊載日期:2003/02/27

本院郭委員添財,針對政府不再編列特殊學校新生健康檢

查暨舊生特殊個案追蹤經費,將對特殊學校學生之健康照

護與優生保健推展影響甚鉅,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質詢案由:

本院郭委員添財,針對政府不再編列特殊學校新生健康檢

查暨舊生特殊個案追蹤經費,將對特殊學校學生之健康照

護與優生保健推展影響甚鉅,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質詢內容:

一、教育部在九十年度曾補助各特殊學校辦理全校學生體

檢,建立特殊學生健康檔案,成效相當良好,然而自九十

一年起即未再補助辦理新生健康檢查暨舊生特殊個案追蹤

工作,致使此項健檢成效中輟,無法有效預防與控制特殊

個案病情。

二、特殊學校學生在先天上就比一般孩子需要更多的醫療

服務,尤其這些孩子大多無法正確或完全表達自身的病況

與病史,因此在就診時常產生困擾而延誤病情,造成遺

憾。

三、再者,中、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佔身心障礙總人數的

最大比例,如能建立一份完整個人的健康檔案,不但可以

作為教師與家長照顧學生的依據外,更可提供適時與適當

的關懷,避免就醫的難處及病痛的失控,保護特殊學生的

生命安全。在學生離開校園後,亦可協助醫療人員在最短

的時間內了解身心障礙者的特殊問題,不但可以預防併發

症的發生,更可以降低醫療與社會成本。

四、爰此,本席認為應儘速恢復編列特殊學校新生健康檢

查暨舊生特殊個案追蹤經費,以便有效預防與控制特殊個

案病情,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行政院答復內容:

郭委員就續編特殊教育學校新生健康檢查暨舊生特殊個案

追蹤經費問題所提質詢,經交據教育部查復如下:

特殊教育學校新生健康檢查暨舊生特殊個案追蹤係屬學校

每年例行應辦事務,並非自九十年度本部補助經費才開始

辦理。目前特殊教育學校已採行下列多種方式進行:

一、納入學校單位預算及年度校務計畫實施。

二、北、高二市特殊教育學校由本部補助經費中,視實際

需要自行編列於申請補助項目之中,台灣省地區之特殊教

育學校,由本部中部辦公室另予補助。

三、以學生健保卡至醫院接受免費體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