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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教師考績獎金發放制度之問題 刊載者:郭添財委員 刊載日期:2003/03/06

本院郭委員添財,針對行政院核定「行政院暨地方各級行

政機關九十二年實施績效獎金計畫」第十三條「教師之績

效獎金制度由教育部另行擬定實施計劃,陳報行政院核定

後實施」,為免影響學童的教育品質與教師的教學成效,

建請停止實施並依現行教師考績獎金發放制度的標準來進

行,

質詢案由:

本院郭委員添財,針對行政院核定「行政院暨地方各級行

政機關九十二年實施績效獎金計畫」第十三條「教師之績

效獎金制度由教育部另行擬定實施計劃,陳報行政院核定

後實施」,為免影響學童的教育品質與教師的教學成效,

建請停止實施並依現行教師考績獎金發放制度的標準來進

行,以利國家教育為百年之大計,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

詢。

質詢內容:

一、行政院已核定公務員「實施績效獎金計劃之團體績效

評核及個人績效評核方式」,教師部份由教育部另行擬定

實施計劃陳報行政院核定後實施,足可見公務員其績效評

核方式不適用於國中小教師。

二、教育的主體是學生,而教師的教學對學生的影響,未

必能在短時間內立竿見影,往往要在幾年後才能顯現出

來,因此,要在一年當中就評定教師的教學成效,頗有爭

議。

三、教學的理論千百種,每位教師的教學理念皆不同,而

教學績效的評定難有客觀量化的標準。如果為了審酌優劣

高下,而勉強制定一些如學生的考試成績、各項競賽的成

果等評定規則,勢必窄化教育的恢弘格局,甚至形成教師

間斤斤計較,鉤心鬥角的惡質文化,造成校園的不安及分

裂。

四、從社會面來看,以目前一般家長重視成績的普遍心

態,首長不得不迎合家長的需要,而教師一旦有績效及考

績的壓力,勢必依首長的需要而教學;因此受苦的是學

生,學生勢必為了成績而汲汲營營,違反九年一貫多元及

快快樂樂學習的宗旨。

五、爰此,本席建議教育部體察實情,對於教師的績效仍

依現行教師考績獎金發放制度的標準來進行,以利國家教

育為百年大計之推動。

行政院答復內容:

郭委員就教師績效獎金制度問題所提質詢,經交據教育部

查復如下:

為使教師待遇法制化,行政院已函送教師待遇條例︵草

案︶正由 大院審議中,俟該法完成立法程序後,將依該

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發給績效獎金,其條件包括教師教學成

果、輔導工作、行政推動、品德表率、進修研究及其他特

殊貢獻;另依第十七條規定,對績效表現優良教師,仍參

照現行公立學校教職員成績考核辦法有關考核獎金金額之

標準發放,並未有比照公務人員實施績效獎金計畫中之團

體及個人績效評核之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