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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年度自來水公司預算審查重點 刊載者:黃宗源委員 刊載日期:2002/04/04

91年度自來水公司預算審查重點:

資本支出執行率過低:九十年度各項計劃加權平均執

行率只有55.8%,因此在九十一年度的計劃支出執行率必

須高於100%,效益才得以提昇。下表為執行率低於七成的

計劃項目:

項目

計劃名稱 91年預算數 90年預算數 90年

決算數 執行率

柑子林取水口下游供水計劃 2,750,000 1,800,000

397,200 22.1%

集集欄河堰下游自來水工程計劃 954,500

790,000 174,038 22.0%

花蓮地區自來水供水工程計劃 340,000 340,000

27,452 50.3%

板新供水改善計劃 78,000 210,000 105,628

50.3%

自來水中程發展計劃第三期 4,000,000 7,414,343

4,309,567 58.1%

上述計劃效益/成本比將因執行計劃的延宕而降低,效益/

成本比分析表如下:

項目

計劃名稱 資金成本 預估效益 效益成本比 執行

率過低增加的資金成本 下降的效益成本比

柑子林取水口下游供水計劃 397,997,960

312,941,560 0.83 59,338 0.58

集集欄河堰下游自來水工程計劃 144,992,000

242,310,000 1.67 22,667 1.67

花蓮地區自來水供水工程計劃 26,849,000

57,715,000 2.15 1,034,000 2.03

自來水中程發展計劃第三期 1,008,000,000

1,848,000,000 1.83 18,628,700

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