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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性工作平等法三讀後發言 刊載者:黃昭順委員 刊載日期:2001/12/21

在全國各界的關注下,冰凍十餘年的兩性工作平等法草

案,終於三讀完畢、完成立法。本席認為,重視女性員工

工作權益並立法保障,在全世界已蔚為風潮。我國儘速立

法及實施兩性工作平等法,對職場中女性員工更能提供具

體保護,除了有助提升國家形象外,更建立了兩性平權的

工作環境。

由於我國女性勞動參與率約為百分之四十五,較諸美國的

百分之五十九、日本的百分之五十、南韓的百分之四十九

為低,此中主要癥結,即在於缺乏有效的法令保障。女性

工作者往往為了結婚、生育、照顧小孩或家庭等等,而被

迫離開職場,致使人力資源未或有效運用,對於國家經濟

發展顯有不利影響。因此,兩性工作平等法的立法,在經

濟上也有積極意義。

最後,本息必須提醒政府相關部門,作好稽查等相關配套

工作,以落實良法美意。兩性工作平等法之實施,短期

內,難免加重部份企業之經營成本,但長期而言,卻將發

揮提高生產力之效益。本席擔心部份短視之企業,或無心

永續經營者,難免會以不合法或不正當之手段規避其應盡

之義務,致使政府苦心落空,勞工權益也因而受損。因

此,政府的稽查配套設計應力求完備,而使兩性工作平等

之理想獲得實現,國家整體生產力也可因此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