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三民區鼎泰里大廈林立、人口稠密、缺乏文教用
地,致使兒童就學不便,家長嚴重困擾。中央應儘速督促
變更高雄市都市計畫(凹子底地區)機關用地(機五)為
文小及文中用地,以符民需、造福鄉里。昭順認為所請變
更基地為臨高雄市自辨三期重劃區範圍側之機五用地(民
族路、裕誠路口),目前為國防單位使用,主要為辨公用
途;該地區因未有容積管制之限制,於短短十餘年間,僅
該地區共吸引進約計一萬戶之居住戶數,推估該河堤社區
人口約為三萬伍仟人,目前就學人口計有一萬人左右,惟
獨該區域未有容納就學需求之國中、小學用地,因其上學
距離較遠,故其上學交通工具多為由家長接送為主,造成
之交通成本及社會成本過大,對學童及家長莫不造成重大
壓力,怨聲連連。為此中央應配合並督促高雄市政府儘速
將本案納入「擴大及變更高雄市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
討」計劃案,予以變更為國中小用地,以顯政府對於培育
下一代學子之德政及決心。
說明:
一、 依據高市府工都字第33487號公告之「擴大及變更高
雄市主要計劃第二次通盤檢討」計劃案及都市計劃法第二
十六條之規定辨理。
二、 案由所請變更基地為臨高雄市自辨三期重劃區範圍
側之機五用地(民族路、裕誠路口),目前為國防單位使
用,主要作為辨公使用;該地區依原「變更高雄市都市計
劃(凹子底地區)細部計劃通盤檢討案」內,為屬一較封
閉之區域,北鄰新莊仔路(二十八米)、東為民族路(四
十米)、南接明誠路(二十八米)、東為愛河(九十米)
本地區早於民國七十年代由於自辦重劃因素,致使該地區
之地主及建築開發商積極於本地區進行大規模之建築開
發,且未有容積管制之限制,於短短十餘年間,僅該地區
共吸引進約計一萬戶之居住戶數,該地區居住之人口組
成,多數為新成婚之家庭,家庭構成人口主要為四至六
人,推估該河堤社區人口約為三萬伍仟人;其中增加者多
因生育人口(自然成長人口),目前約計之就學人口(六
至十八歲)計有一萬人左右,惟獨該區域未有容納就學需
求之國中、小學用地。依據都市計劃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
法第十八條之規定應依規定劃設國小用地及國中用地。
三、 本案所述範圍內目前之就學人口多集中於新上國
小、新莊國小、鼎金國小、獅頭國小及龍華國中就學,因
其上學距離較遠,故其上學交通工具多為由家長接送為
主,造成之交通成本及社會成本過大,而且均須經過民族
路、明誠路、新莊仔路,此三條道路早已成為北高雄主要
交通樞紐,車輛頻繁急速,對學童及家長莫不造成重大壓
力,而且新招生之新上國小為重點管制學校,常使社區居
民小孩無法入學,怨聲連連。
四、 本變更案,前於民國八十七年、八十八年、八十九
年及九十年間之鼎泰里里民大會中多有建議,陳情變更為
國中、小學用地。本案面積約祭四.五七公頃,其面積依
據都市計劃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十八條規定,恰得規
劃一國中用地及一國小用地。
五、 為此中央應配合並督促高雄市政府儘速將本案納入
「擴大及變更高雄市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計劃案,
予以變更為國中小用地,以顯政府對於培育下一代學子之
德政及決心。至於原機五用地之國防單位,建議配合全市
之通盤檢討,適度選擇區為安置,以符民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