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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劃法覆議成功,中央應遵守對高雄市的承諾 刊載者:黃昭順委員 刊載日期:2002/02/20

行政院所提財政收支劃分法覆議案成功,使高雄市頓失原

先一年可增加一百一十二億元統籌分配款鉅額財源,深感

遺憾,對日益枯竭的高雄市庫更是雪上加霜。中央與地方

財政分配問題如何有效解決,行政院應一如事前承諾三個

月內提出財劃法修正案,朝制度面、公式化的分配方向來

修法,建構合理的國家資源分配模式,並謹守對高雄市的

承諾。第一,對高雄市正在進行的重大基礎建設應繼續補

助,不會減少;第二,對高雄市現有的補助及統籌分配款

繼續維持,不會減少;第三,對我國加入WTO後高雄市

每年損失商港建設經費及近年調降高雄市統籌分配稅款差

額均予補足,以挽救奄奄一息的高雄市財政。特向行政院

提出質詢。

一、 近年來中央迭次修法減免各項地方政府的稅課收

入,諸如免徵教育捐、減收牌照稅、契稅、房屋稅及金融

業營業稅等,使地方政府每年減少約五00億元,另因景

氣低迷,稅收(土地增值稅)嚴重短收,地方財政的餅越

來越小,使高雄市財政困境日趨嚴重。

二、 財政部核定九十二年度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比

率,直轄市由原先的百分之四十七降為現行的百之四十

三,九十二年度再大幅調降至百分之三十六點二二,使得

高雄市近三年財務收入減少七十億元,再加上我國進入W

TO後商港建設費15億元不再分配本市,造成市庫空前恐

慌,執政者漫無標準的年年調降直轄市分配比率,逼使市

政無法推動。

三、 基於直轄市定位,高雄市要自行負責而無中央補助

的項目卻遠多於各縣市,如高中以上教育經費、勞健保費

補助、污水下水道、警察執行公務車輛採購及房舍興建等

皆是。直轄市是憲法明文保障的地方自治團體,在政治體

系與國土結構中扮演著特殊的角色,若一味用人口、面積

來簡化資源分配的方式,將使直轄市徒具形式而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