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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號誌應力求明顯、清晰 刊載者:黃昭順委員 刊載日期:2002/02/20

因應高速公路網逐漸成形,各交流道及匝道之相關標示,

益形複雜,用路人在高速行車時,更有賴明確清楚的標示

來引導,以免走錯路甚至危及行車安全,至表關切。最近

屢有民眾反映:高速公路進、出口匝道很多標示字太小不

明顯,尤以夜間,因標示牌反光效果不佳或乏燈光照射,

常使駕人錯過正確出口而被迫延後下高速公路或南下、北

上看不清楚而上錯入口車道,再走回頭路,浪費行程;地

方道路連接高速公路網之標示亦應經常維護及更新,以使

高速公路網發揮最大使用功效,特請行政院盡速督導主管

機關改善。

一、 高速公路現有匝道進、出口標示,或因陳舊、反光

性不佳、字太小或無照明,於夜間行車時常有不夠明顯,

致駕駛人未能警覺而錯過之情事,主管機關應參考國外優

良實例,選擇反光效果之標示牌,放大字體,確保用路人

及時注意標示牌之指示。

二、 因高速公路網逐漸完成,各地方道路連接高速公路

之標示,應即時配合更正及補充,使地方道路和高速公路

妥善結合成為高效率之公路網。

三、 連續假期或節日,高速公路交通流量尖峰時,應加

強高速公路路況訊息之報導,提供及時正確完整的路況,

供用路人參考,相關工作單位及人員,不能因假期或節

日,而對路況的掌握產生懈怠的現象,致任由用路人陷入

塞車車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