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號誌應力求明顯、清晰
刊載者:黃昭順委員
刊載日期:2002/02/20
因應高速公路網逐漸成形,各交流道及匝道之相關標示,
益形複雜,用路人在高速行車時,更有賴明確清楚的標示
來引導,以免走錯路甚至危及行車安全,至表關切。最近
屢有民眾反映:高速公路進、出口匝道很多標示字太小不
明顯,尤以夜間,因標示牌反光效果不佳或乏燈光照射,
常使駕人錯過正確出口而被迫延後下高速公路或南下、北
上看不清楚而上錯入口車道,再走回頭路,浪費行程;地
方道路連接高速公路網之標示亦應經常維護及更新,以使
高速公路網發揮最大使用功效,特請行政院盡速督導主管
機關改善。
一、 高速公路現有匝道進、出口標示,或因陳舊、反光
性不佳、字太小或無照明,於夜間行車時常有不夠明顯,
致駕駛人未能警覺而錯過之情事,主管機關應參考國外優
良實例,選擇反光效果之標示牌,放大字體,確保用路人
及時注意標示牌之指示。
二、 因高速公路網逐漸完成,各地方道路連接高速公路
之標示,應即時配合更正及補充,使地方道路和高速公路
妥善結合成為高效率之公路網。
三、 連續假期或節日,高速公路交通流量尖峰時,應加
強高速公路路況訊息之報導,提供及時正確完整的路況,
供用路人參考,相關工作單位及人員,不能因假期或節
日,而對路況的掌握產生懈怠的現象,致任由用路人陷入
塞車車陣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