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應致力建立地震預警機制
刊載者:黃昭順委員
刊載日期:2002/04/03
本年三月三十一日我國台灣地區發生規模6.8的大地震,
造成人民巨大的生命財產損失。本席要求行政院相關單位
立即展開善後工作,儘速發放相關救助金並協助人民重建
家園,此項工作進度亦應隨時陳報本院。此外,根據氣象
局的地震資料,台灣每100年大約會發生三次規模7以上、
死亡人數超過1000人的強烈地震,例如一九○六年嘉義民
雄發生規模7.1的強烈地震,造成1258人死亡;民國二十
四年新竹關刀山附近發生規模7.1的強震,造成3276人死
亡。本席認為台灣位處地震帶,為避免地震一再造成人民
重大生命財產的損失,政府必須加強地震的研究及預報機
制。但中央氣象局地震中心編制雖是80人,但目前預算員
額只有40人,只有編制的一半;兩年半前的921大地震,
二千多條人命才為地震中心爭取到三名約聘人員,此三名
新聘之地震博士負責地震中心建置中的地震速報系統和寬
頻地震系統。令本席憂心和質疑的是,地震測報工作如此
重要,地震中心又處於在員額編制不足的窘境,為何人事
行政局仍打算解聘三名約聘人員中之一人?另外,根據媒
體報導,在政府的中央部會改造計劃中,未來交通部擬改
為「通訊及運輸部」,改名後的交通部沒有氣象業務,那
麼相關業務將由何部會主管呢?
說明:
一、本席認為政府改造計劃中組織之調整,宜以功能性及
專業性為優先考量。氣象局業務,尤其是地震等天然災害
之防範,攸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其組織之調整應予重
視,而其功能性及專業性之考量尤為重要。
二、前開未來交通部改制後氣象業務歸屬,及氣象局地震
中心約聘人員精簡問題,本席要求相關單位應經審慎充分
的討論及檢討後,方可為之。相關事項應以書面陳報本
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