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本院黃委員昭順為政府為了防堵高科技流失,將訂
定「臺灣地區高科技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任職許可辦法草
案」,作為政府開放八吋晶圓廠登陸的配套措施之一。這
個辦法規定企業雇用高科技人員要向主管機關申報列管,
高科技人員到大陸工作將採許可制,數量也要受政府限
制。除此之外,還有所謂的旋轉門條款,亦即在離職兩年
內仍要接受列管。由於這項辦法尚在草擬之中,我們希望
民進黨政府能夠緊急煞車,否則保護高科技不成,反倒造
成人才流失的反淘汰現象。以臺灣目前的科技水準,重點
應是致力研發工作以及高科技人才的吸引。政府真正要做
的工作是鬆綁對外籍白領工作人員的限制,並且更積極地
吸引大陸高科技人才到我國來工作,而不是消極地想要限
制人才出走。本席不得不再次強調一次,研擬高科技人才
管制辦法,不僅沒有辦法吸引人到臺灣來,更沒有辦法留
住人才,而且可能嚇跑了人才,此時踩煞車還來得及,否
則意識形態誤國的罪名又將再加一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
詢。
說明:
一、 本席相信,政府制定這項辦法的出發點是為了保護
國內的高科技技術,維持我國高科技產業的競爭力。但
是,好的動機未必有好的結果。我們認 為,這項管制辦
法不僅無法達到政府預設的目的,甚至可能與政府的目的
背道而馳,執政當局切勿因一時之政治正確而害了臺灣百
年之發展。
二、 人才與資金一樣,都不歡迎政府的管制措施。從個
人的角度來看,所謂人往高處爬,水往低處流,這是人
性,也是自然現象。因此,那邊有發展的機會,那邊具有
吸引人的條件,人才就往那邊走,政府想要管制,基本上
是逆勢操作,用力多而收效不高。我國目前高科技人力不
足,根據官方資料指出,民國九十年以後,我國資訊業界
每年需要四萬零七百多名資訊人力,但每年各大專院校僅
能提供兩萬六千多人。我們相信,人才管制一旦出現,將
會使人才更缺乏,尤其是尖端科技人才。可以想見,我國
留學生為了避免將來回國工作受到政府的管制,因此寧可
留在外國工作,甚或直接到大陸去工作。而外籍高科技人
才,恐怕也會視臺灣為禁地。這種人才流失的後果,政府
高層可曾思考。
三、 對人才的管制,也代表對企業與人才的不信任。政
府既不信任人民,又如何要求人民遵守法令。所謂,道高
一尺,魔高一丈,我們擔心這些管制措施到時候又造成企
業的道德危機。換句話說,能夠欺騙政府,逃過管制措施
者,反而能夠獲利,而遵守政府管制措施者反而困守愁
城,坐失良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