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人民往來時,若有提出證明文件之需要,如學歷證明
文件、職業經歷證明文件、財力證明文件或身分證名文
件,須先經兩岸之公證人先行公證或認證,確認其有真實
性方得使用。自民國八十一年以來運作順暢,提供兩岸人
民往來時極大的便利。但自九十一年三月下旬,大陸方面
對有中華民國字樣或圖記之認證書或公證書均不接受。陸
委會及海基會對大陸此種情事,未告知本國之公證人如何
因應,目前本國之公證人只能從本國人民赴大陸後獲得之
片面訊息,做彈性之修正,如將中華民國紀元改為西元紀
年、地區別記載為台灣地區,於公證法許可範圍之內,以
公證人之職章代替鋼印,以避免本國人在大陸遭受無謂刁
難。但本國人民前往大陸後,仍有少數遭退件處理,於交
通、食宿及時間上蒙受極大損失,使兩岸人民之往來,存
在不確定之風險。因應上述狀況,本席要求政府責成陸委
會、海基會與公證人間應儘速建立通告機制,使公證人能
於最短時間內獲得正確訊息;同時,海基會方面儘速與大
陸協商,制定對岸能接受及本國法令亦許可之公、認證書
標準版本,以免我國人民遭受不必要之風險,便利兩岸人
民往來。
說明:
一、 今年初以來,大陸方面以鋼印上有「中華民國」字
樣為由拒絕受理我方法院開具的公證書,許惠祐指出,這
即是中共拿人民權益問題杯葛我方政府的顯例,海基會蒐
集的類似案例已迅速累積至近兩千件,原本這種情況只存
在於某些省市,但據了解,最近中國公證員協會已對大陸
各地全面下達不准受理我方公證書的指令。
二、 大陸拒絕我方認證文書的影響十分廣泛,大陸配偶
將因此無法在大陸辦理結婚登記,進而無法申請來台,甚
至可能對兩岸通婚產生阻礙;此外,台灣人民繼承大陸親
屬的遺產、台灣人民在大陸辦理公司登記等,都會因為大
陸拒絕接受我方認證文書而發生問題。
三、 兩岸文書驗證相互運作已達數十萬件,運作情況一
直非常良好,但近來中共卻以我方認證文書有中華民國字
樣為由拒絕受理。兩岸交流事項非常廣泛,舉凡我方人民
在大陸需要我方發出的任何認證文書,即使是一張體檢證
明或是財務證明,都可能攸關當事人重大權益,大陸的抵
制動作不但嚴重妨礙我方人民權益,對岸人民權益同樣受
損。兩岸文書驗證約有三分之一是兩岸通婚,大陸拒絕我
方認證文書,通婚的雙方將因此無法在大陸辦理結婚登
記,沒有結婚登記就無法向我方申請來台定居。
四、 本席要求政府責成陸委會、海基會與公證人間應儘
速建立通告機制,使公證人能於最短時間內獲得正確訊
息。在排除民眾遭遇的困難方面,當務之急莫過於重啟兩
會「聯繫與會談的機制」。再次透過面對面協商共同找出
解決之道;冀望大陸體認到兩岸協商機制建立之不易,共
同珍惜此一機制所具備的溝通協商功能,早日重啟對話,
為兩岸今後的良性互動再創新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