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建會為了配合產業界全球運籌模式,在六年國建中規劃
了「自由貿易港區」,將在國際海空港內,或是鄰近港區
三十公頃以上地區內,將給予人員高度自由進出權利,國
際商務人士可以在區內自由從事商務活動,貨物流通方面
更可免除關稅、貨物稅、營業稅、關務行政、通關申報等
程序,方便企業在港區內活動,甚至考慮開放讓廠商於港
區內進行深層加工,以增加商品附加價值。經建會正在研
擬「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草案」,預計十二月底前
就可以受理民間機關或地方政府申請,以現有條件來看,
桃園及高雄貨運園區都可以立即上線。目前全世界已經有
六百多個自由貿易港,新加坡已經有七個自由貿易港區,
中國大陸也已經有十五個自由貿易港,韓國除了有釜山等
兩個自由貿易港外,最近也在仁川機場附近規劃自由貿易
特區,顯示台灣規劃自由貿易港區的急迫性。國內各地方
政府因為設立自由貿易港區可帶動地方經濟發展,紛紛表
態爭取在轄區內設立自由貿易港區的意願。本席認為認為
經建會目前只規劃自由貿易港區的制度,卻未選擇地點是
很大的危機,因為海港及空港的建設需要大筆的經費,如
果中央只等地方政府提出申請,那就會重蹈南部設國際機
場的覆轍,就是每個地方都不缺席,造成「只聞樓梯響,
不見人下來」,突然浪費資源。本席要求政府應該從全球
化的觀點出發,特別是港區的海陸空交通,往往成為自由
貿易港區能否成功的關鍵,因此在設置管理條例草案上對
自由貿易港區設置數量、條件,以及權利義務明白規範,
並制定明確的規劃及執行時間表,以便地方政府有所遵
循,自可避免引發紛爭及浪費資源。
說明:
一、 行政院經建會正式對外公佈「自由貿易港區」方
案。規畫中的自由貿易港區定位為「境內關外」,不但人
員、貨物可以自由流通,還准許大陸農工產品流入區內,
不受法令限制,對一般工商業界,尤其台商而言,的確具
備致命吸引力。事實上,以國際趨勢而論,因為自由貿易
港區的確可以有效因應日益緊張的經貿競爭,全世界目前
已經有多達六百多個自由貿易港,我國貿易勁敵的新加
坡、中國大陸、香港、南韓,也普遍設置自由貿易港。
二、 而異於其他地區設置的自由貿易港,政府考慮台灣
工商業界擅長深層加工,因此同意廠商在區內進行深層加
工。依據政府相關部門的分析,一個貨櫃假設在不加工的
情況下,只能創造出一六二五美元附加價值,進行簡單加
工後,可以創造出四七五○美元附加價值,但若允許進行
深層加工,可以創造出一八五○○美元附加價值,因此政
府有意不追隨星、港前例,開放廠商在港區內進行深層加
工。如此雖然增加政府對自由貿易港區的管理難度,但卻
可發揮台灣業者擅長的深層加工技術及價值,並增進整體
經濟效益。
三、 惟本席必須指出,設立自由貿易港區固然經濟效益
極為可觀,但任何一座海港及空港的建設,均需龐大經
費,如果政府不預先加以規畫設限,任由地方政府貿然投
入,或不明白訂定開放興建的標準而任由地方政府發揮其
政治力,則不僅可能造成國家資源的無謂浪費,更有可能
平添政治紛擾,製造中央與地方政府或在野黨與執政黨的
對立局面。
四、 以工業區的開發為例,工業區的開發曾經一度是地
方政府及工商業界的最愛,但時空環境逆轉,目前工業局
有高達七百多億元的工業區土地開發資金,大約二千多公
頃的土地閒置;再以銀行及保險公司的開放設立為例,政
策一改變,稍有實力的工商企業家即大做美夢,自以為自
己的企業王國可以支持一家銀行、保險公司的順利經營,
但事實證明,開放過度不但浪費資源,而且無端製造政經
亂局。
五、 本席肯定現階段設立自由貿易港區在建構台灣為全
球運籌中心及提升全球競爭力上的可能貢獻,但也要提醒
中央及地方政府,不考慮本身客觀條件及需要,一窩蜂盲
目投入發展自由貿易港區,對地方及台灣不見得有利,行
政院主管部會不妨考慮在設置管理條例草案上對自由貿易
港區設置數量、條件,以及權利義務明白規範,以便地方
政府有所遵循,自可避免引發紛爭及浪費資源。
